馬琳偷偷轉移財產? 在案件審理中,除了雙方財產具體數額外,馬琳是否存在轉移財產的可能性,也一直是張寧益以及媒體所關心的。之前有報道稱,馬琳在北京車輛交易市場出售自己的保時捷跑車,有轉移財產的嫌疑。“11月10日,我在良鄉車輛交易市場看見馬琳在賣一輛非常漂亮的紅色保時捷跑車,他與車販子交易的時候好像非常著急出手的樣子。”一位網友發帖后,隨即引起波瀾。有人回憶,10日這天 張寧益身邊的一位知情人士說,其實張寧益還發現馬琳將自己的部分財產轉移到一國家隊教練的名下。至于具體細節,此人不愿透露。昨天記者在采訪張寧益的代理律師崔先生時,他也承認:“我們確實發現馬琳在轉移自己的財產,但具體情況我們還在做進一步調查。” 張寧益有望獲賠償 馬琳和張寧益的離婚案被媒體關注以來,張寧益方面不斷爆料,近日更傳出馬琳和一位“小三”往來的勁爆消息。張寧益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承認知道此事,并握有證據,希望交給法院。當記者就此事向張寧益代理律師求證的時候,崔律師選擇了回避。記者就此案咨詢了法律界專家,據專家分析,如果張寧益能夠拿出證據證明她和馬琳之間確有第三者的話,根據婚姻法第46條,張寧益可以向法院申請精神損失費。 法律專家說:“第三者插足這樣的事情,要想取證有一定難度,如果證據確鑿,法院可以根據新的婚姻法要求責任方給予受害一方一定的精神損失費。”就離婚案中的精神損失費金額,一般由當事雙方協商來定,如果談不攏,法院具有裁判權,并對金額進行最終裁定。對于一般離婚案而言,精神損失費不會超過5萬元錢。不過法律專家說:“像馬琳和張寧益這樣,財產數額比較巨大的離婚案,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裁定精神損失費的金額,這個比例可以達到10%甚至更高,但一切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