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我分析,縣委書記大概有四種價值取向: 第一種人,當了縣委書記后,權力欲膨脹,覺得自己是一把手了,什么事都是自己說了算,追求絕對的權威。 第二種取向是追求物質利益。這些人思想素質不高,有了權力后,就想撈取好處,有著明確的功利目的。 第三種取向是利用縣委書記這個平臺,搞短期政績工程。不管項目對今后有沒有負面影響,目的就是盡快做出所謂的成績以此作為高升 第四種是希望在這個平臺和崗位上,發揮自己的價值,實現服務人民、報效國家的理想。一般來說,基層干部大概要做20年才能當上縣委書記,再往上就是副市長,但從平臺來說,縣委書記這個崗位是最能施展抱負的,可以在這個崗位上干事創業、造福一方。 我當縣委書記有三條,一是希望能夠把地方發展得快一點,二是希望讓領導班子運轉得順一點,三是希望自己的進步穩一點。 把地方發展快一點,是想施展一下自己的政治抱負,實現我的人生價值;我當過區長、縣長,深切地感受到,領導班子不順的話,大家勾心斗角,即使縣委書記權力再大,工作起來也不會愉快;在進步方面,我希望是穩一點,能夠腳踏實地,做到水到渠成。 有的縣委書記給人的感覺是特別在乎有形的權力,比如對任何項目落實、人事安排、資金使用都要拍板,這種權力就像只有形的手。有的是無形的,縣委書記不直接拍板,只要你下面的干部做得規范,合乎程序和法律,他們自己就可以拍板。我希望我能給別人這種感覺。 權力沒擴大,心里踏實了 “縣委書記這個崗位容易出成績,干了兩年就想動,三年不動就活動。原地提拔后,解決了后顧之憂,更安心工作了” 湖南省委原地提拔我們這批縣委書記,是看到了縣委書記這個崗位的重要性。從好處來說,可以穩定縣委書記隊伍,把部分優秀縣委書記提拔為上一級領導班子成員并繼續擔任縣委書記;或提高一部分實際經驗豐富的縣委書記的職級待遇并予以留任,有利于保持縣域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良好勢頭。 縣委書記這個崗位容易出成績,因此,很多干部當上了縣委書記之后,就想著提拔,導致一些縣委書記“干了兩年就想動,三年不動就活動”。對我個人來說,被提拔后,心里比較踏實,解決了后顧之憂和出路問題,可以安心在縣委書記這個崗位上工作。 提拔為副局級縣委書記還有一些名譽上的好處。比如到市里開會,名字就排在一般縣委書記的前面,到外地去考察,坐車就和市級領導坐在一起,甚至有時到市里的職能部門辦事,人家見我是副局級干部后,多少會客氣一些。而且,作為副局級干部,有時可以參加一些中心組學習,參加一些高級別的會議,了解到的信息會多些。 但除此之外,我這個縣委書記的權力沒有任何變化,管的事情還是以前的事情,既沒有增加審批權,也沒有增加管理權。今年10月,中央組織部的干部來湖南和我們這些“原地提拔”的縣委書記座談,問我們“原地提拔”后,權力是不是擴大了?我們在座的6位縣委書記,都說權力沒有變化,權力邊界沒有擴大。
其實,在一些地方,地市級的市委常委兼任縣委書記也有很多,作為縣委書記,他們的權力和一般的縣委書記也沒有什么區別。對于我來說,這次提拔是“壓力多于動力”,級別上去了,職權沒變化,看起來風光,其實壓力更大了。 監督有制度,關鍵看落實 “現在對縣委書記的監督制度還是比較多,拿我來說吧,每年至少要經過6道坎。關鍵是如何落實” 原地提拔縣委書記,只是提高了職級,并不擁有市級領導的職權,因此,有人認為不好監督了是個誤會。 其實,現在對縣委書記的監督制度還是比較完善的。拿我來說吧,每年至少要經過6道坎。 我每年要向縣委全會作工作報告,自覺接受黨員的監督。 還有測評。舉行測評的是湘潭市委,給我們縣委書記測評的代表是全市的黨代表、基層支部書記、市直機關負責人等。他們給我們打分,那可是不留情面的。如果你平時做得不好,分數必然就低。 每年還有一次述職述廉。給我們打分的是縣委班子成員、市直機關中層干部以及鄉鎮黨委一把手。 從去年開始,湘潭市委要求黨政一把手勤政廉政公開承諾,每個縣委書記都要在電視上公開亮相,接受群眾監督。平時做得不好,群眾就會罵你。 還有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逢生日、喜事或喪事,都要向上級黨委報告,在別的縣,還要求縣委書記公布財產。湖南省還下發了《關于加強黨政一把手監督的意見》,重大資金使用、人事安排等都有明確規定。現在,就是鄉黨委書記要調動或者變更,都要市委組織部同意。 我贊成對縣委書記個人權力的監督。監督不缺制度,關鍵如何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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