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階的地板上雕龍刻鳳。圖/瀟湘晨報滾動新聞記者 邵驍歆 墓主丈夫系衡陽計生委退休干部 在墳墓四周,圍著雕刻有龍、鳳、吉祥鳥等精致圖案的石欄,墓的左側還修筑了一個涼亭,墓地兩旁還種植著松柏,繞過墓地所在的山頭,記者還通過當地村民的介紹,找到墓主丈夫劉某的老屋,一位賀姓村民告訴記者,劉某曾在衡陽市計生委工作,現已退休,而且也沒住在太陽村,現在只有一些親戚住在這里。 當地縣新聞辦稱墓地非法占用荒山 1月25日下午,衡南縣新聞辦一工作人員告訴瀟湘晨報滾動新聞記者,他們的確在網上公布過一份調查結果,稱在去年4月底衡南縣委縣政府知悉這一情況后召開專題會議,決定由縣政府辦牽頭,召集國土、民政、林業等部門和硫市鎮相關人員,組成聯合調查組,于4月29日赴現場進行了調查,調查稱墓地占山地面積約420平方米,沒有辦理用地手續,屬違法違規用地行為,墓主系原衡陽市一企業單位退休干部,其配偶劉某在衡陽市計生委工作,現已退休,已責成相關職能部門迅速依法查處。 死者家屬稱墓地不豪華 辦有手續 1月26日下午,瀟湘晨報滾動新聞記者還聯系了墓主的兒子劉先生,他說剛知道了網上非議,還準備發帖進行澄清一下,并介紹說,“我們老家是衡陽人,從80年代因參軍離開衡陽,曾在長沙做過些地產生意,現在北京經商,母親1998年得了肺癌,在北京進行了5年治療后辭世,老人也有個遺愿,想回到衡陽,也算是魂歸故土。” “作為子女于是就張羅著為母親在衡南縣找塊墓地。”劉先生接著說,“我們還征求了老家當地村委會的意見,同意以后,將工程全部委托給了村里人,找到當時自己家承包的一個沒有林木的荒山進行安葬,絕非耕地,林業、國土等部門都到了現場進行了拍照核查,占地面積約兩百平米,為兩個雙人墓。如果最新的官方說法是400多平米,應是把路也算了進去。” “你們去了當地采訪應該也知道些情況,衡南縣大多山地為紅山巖,基本上是寸草不生的,因為考慮到墓地修在半山上,于是就修了一條路上去,大概投資是22萬塊錢,綠化1萬,石材約16萬,人工5萬,山上的綠化也是我們培植的。”劉先生還說,“我辦國土使用證所用費用的發票現在還有,總共1400多塊錢。” 劉先生最后感慨,“其實以前我也不知道網上的非議,一直沒有人跟我聯系過,也不明白衡陽怎么那么多事,還把官員和豪華掛鉤來引起關注,實際上一個20來萬的墓有什么豪華呢?最后被人夸張成兩千萬或兩百萬的豪華墓地,這個價格不到北京一個二級墓地價格一半,而且我父親只是個1994年就退休了的老干部,被人說成了在職干部,不知用意何在。” 另外,死者丈夫的侄媳婦陽樹香也說,建那個墳墓是向相關部門辦理了手續的;太陽村的謝村長也告訴記者,建墓確實是辦理過相關的手續。 專家稱沒明文規定私人墓地大小 1月27日下午,瀟湘晨報滾動新聞記者采訪了長沙民政學院社會工作系主任、史鐵爾副教授,據他稱目前法律尚沒有明文規定墓地大小的面積,除非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即便是官員墓地,豪華與否也只能說影響好與不好,并不能證明什么嚴重的問題,但是,有一種厚葬不如厚養的說法是應受到推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