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 挪用300萬元給私人公司 東莞藍天廢品回收有限公司是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主要負責收繳各廢品站上交的承包費等款項,利沛欽分管該公司業務。 2006年6月至2008年12月期間,利沛欽利用職務之便,個人擅自決定從藍天公司先后挪用300萬元給東莞市黃江世峰開發有限公司和東莞市黃江利氏實業開發有限公司用于經營活動。 其中,挪用200萬元用于世峰公司工商登記注冊,以增加注冊資金,另100萬元用于利氏公司的工商登記注冊,增加該公司的注冊資金。后來利沛欽歸還了所挪用款項。 非法占用農用地 16.41畝至今未恢復種植 利沛欽自1988年開始向東莞市常平鎮橋瀝管理區大咼經濟合作社、南門經濟合作社等購買土地。1992年1月,利沛欽已故的妻子葉某英等人與大咼經濟合作社在未辦理合法手續的情況下成立“大咼股份經濟合作社”,合作開發土地。 1994年12月26日,“大咼股份經濟合作社”與由利沛欽實際投資成立的利氏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將所持股權全部轉讓給后者。利沛欽在開發利用土地的過程中,非法占用農用地16.41畝。 利沛欽的上述行為造成16.41畝農用地被毀壞,至今未恢復其原有種植條件及用途。 張狂20余年“屹立不倒” 之所以被稱為“南霸天”,更多是因為利沛欽使用了各種手段霸占土地。 手槍上桌 逼簽協議 1992年1月,“大咼股份經濟合作社”成立,然而,作為唯一以土地方式出資的大咼經濟合作社在以后幾年卻沒拿到一分錢分紅。 1994年,利沛欽又通過各種方式,獨占了原本4方股東共同經營的土地,通過合同中模糊的字眼,大肆侵占原本屬于村民的耕地。1998年,大咼村新的領導班子想要為村民討回失去的土地和利益,沒想到利沛欽將一把手槍擺到桌子上。大咼村領導班子沒有再說話,紛紛簽名離去。 家中搜出手榴彈 之后,利沛欽開始大肆霸占村民土地,包括親弟弟利海欽承包的土地。村委會找到利海欽寫舉報材料,利海欽答應了。 其后一日,利海欽被幾名男子綁架到柑橘林中,腿被打斷,身上多處受傷。利海欽隨后向警方舉報利沛欽家私藏大量槍支彈藥。警方在利沛欽家中搜出獵槍一支,獵槍彈196發,5.6式手槍子彈1570發,防彈衣三件,手榴彈36枚。其中有引線,可爆炸的手榴彈12枚。 時任黃江鎮武裝部部長的利沛欽稱,子彈是從寶山駐軍那拿到的,手榴彈是前幾年民兵訓練時損壞的,而獵槍是讓人從廣州帶回來的。 曾令鎮政府損失千萬 利沛欽1984年轉業到黃江鎮工作,先后擔任該鎮多個部門的主要領導,2005年7月任該鎮黨委委員。利沛欽霸占土地行為主要發生在上世紀90年代,雇兇毆打親弟弟、被警方搜出槍支彈藥等也是發生在這個時期,為何發生這么多惡劣的事情之后他仍能“屹立不倒”? 相關法律人士分析了利沛欽能夠在雇兇傷人、私藏槍支彈藥后卻未被處理的原因,“如果當時適用現在的刑事訴訟法,利沛欽雇兇傷人一案東莞市檢察院完全可以責令公安局立案,那他怎么都逃不了。” 記者了解到,利沛欽任鎮房地產公司經理時,曾將一份合同上的“推平”二字錯寫為“填平”,這個錯誤導致黃江鎮政府一下子沒了一千多萬。就算捅了這么大的簍子,他依然“紋絲不動”。 利沛欽,常平橋瀝大咼村人。1976年6月入伍,1984年10月轉業到黃江鎮工作,先后任鎮團委書記、鎮房地產公司經理、鎮武裝部長等職,2005年7月起任黃江鎮黨委委員。 去年6月,部分網絡媒體反映了利沛欽的各種違紀違法問題,引起東莞市委主要領導重視,而后責成市紀委、檢察、公安、國土、信訪等部門,進行聯合調查。 去年8月31日,利沛欽遭東莞市紀委“雙規”。同年9月28日,利沛欽因受賄罪被東莞市檢察院依法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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