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一貫提倡“性權利”的女社會學家李銀河的一篇博文再次吸引了眾多關注。在這篇博文中,李銀河表示,目前我國刑法中的“聚眾淫亂罪”已嚴重過時,建議取消。 ????就在社會各界熱議此事時,包括南京某大學副教授馬曉海在內的22名被告人因犯聚眾淫亂罪,近日被南京市秦淮區檢察院起訴。 ????“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間,22名被告人通過網絡結識之后,結伙先后在 ????副教授組織或參與“換妻”18次 ????生于1957年的馬曉海,是南京某大學副教授。學校里的學生尊稱他為“馬教授”,在他的QQ群里,會員稱他為“馬老師”。 ????馬曉海1978年畢業于浙江大學數學系,1986年考入哈爾濱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1994年11月,從原哈爾濱建筑大學調任南京該大學。 ????案發后,因家中有患老年癡呆癥的母親需要他照顧,馬曉海被司法機關監視居住。近日,記者在馬曉海所居住的學校公寓里對其進行了采訪。 ????“參加這種活動,跟我自身的經歷、家庭變故和接觸到的一些人有關系,是一個慢慢演變的過程。”馬曉海說。據其介紹,早在哈爾濱工作期間,因妻子出國,兩人離婚,兒子也跟著出國了。生在南方長在南方,當時在北方又孤獨一個的馬曉海于1994年調到南京某大學任教。在南京,馬曉海再婚并育有一子。但兩年后再次離婚,兒子判由前妻撫養。這次離婚對馬曉海的打擊很大,“我不但失去了妻子、兒子、房子,同時還多了一大筆債務。”馬曉海說。離婚后,馬曉海和患有老年癡呆癥的母親住回到了學校公寓里。 ????更讓他痛苦的是,在繼二哥、姐姐相繼發生精神病后,他最疼愛的外甥女也出現了精神異樣跳錢塘江。“所以,工作之余我就喜歡上網,開始結識和接觸到了一些人。”上網時,他發現一些夫妻交友、介紹性知識的網站,“換妻”、“同好”等新穎的觀點讓他眼前一亮。于是,他經常泡相應的論壇,專心“研究”起性知識,并成為多家論壇的版主。 ????一個偶然的機會,馬曉海被一位網友拉進了一個名為“換妻游戲”的QQ群。雖然沒有伴侶,卻擋不住他研究“換妻”的熱情。 ????當時,媒體也有報道,國內有一名女警察,在退職后建立了一個“夫妻交友”的網站,并在網上公開了自己的交換經歷。后來,學者李銀河也就夫妻交換游戲發表了觀點,大意是“畢竟是少部分人,相互自愿,不妨害別人,也造成不了社會危害”。在此情況下,馬曉海索性建起了自己的QQ群。建群之初,他給這個群立下兩條群規:一是群主不組織聚會;二是禁發淫穢圖片。 ????“剛開始,我的群很純潔,我和我的會員們在上面只討論性知識、夫妻生活問題等等。”馬曉海說。后來,發展的會員多了,鼎盛時期會員最多的有190多個,聊的話題也雜了,多數是談論有關夫妻交換的話題。久而久之,他經不住會員的忽悠,也開始加入其中,開始慢慢地墮落。“我不會強求別人,我是有原則的。”話雖然這樣說,但他總是苦口婆心地勸說一些還在猶豫的人,“每個家庭或多或少都有這樣那樣的不足,婚姻就像一碗白開水,不喝也得喝,而交換游戲則像是一碗美酒。” ????由于馬曉海家中只有一個患有老年癡呆癥的母親,無外人打擾,這讓很多網友特別喜歡去他家“活動”。每次有人發起相關動議通知馬曉海后,他就會約其他一些網友,在自己的臥室進行“換妻”活動。雖然自己沒有女伴,但是他也時常能享受到組織者的一些“好處”。有時候實在沒有人交換了,他就在一旁靜靜地觀看。 ????2009年5月,因連續幾次被年輕女子拒絕,馬曉海自信心受到打擊,萌生退出的念頭。隨后,他在QQ群里發布了解散公告。本來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但是2009年8月份,警方接到舉報找到了馬曉海。而其他參與者,也相繼于2009年年底歸案。查明,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間,總共有22人參與了35起聚集活動,其中馬曉海就組織或參加了18起,在他家進行的有14起。他在這些人中不僅是學歷最高的,同時也是年齡最大的。在這22人中,女的8人,男的14人,年齡最小的是1983年出生。真正是夫妻的只有兩對。 ????換妻者:玩的就是刺激 ????2006年初,隨著一部叫《換妻》的長篇小說在天涯社區風靡,“換妻”這個既朦朧又刺激的話題,迅速在網上燃燒起來。 ????這部小說講述了三個中產階級家庭換妻的過程及其后果,據說作者的用意在于警告那些別有想法的人,換妻換來的不是快樂,而是揮之不去的噩夢。它引發的卻是人們對于中產階級“空虛與奢亂生活”窺視的欲望,以及對于倫理底線的熱論。 ????“換妻游戲”是什么?一種改善婚姻狀況的偏方?一種追求生活刺激的游戲?一種性生活方面的狀態?還是一種對現有婚姻道德的挑戰? ????據介紹,這種以性為目的的俱樂部在歐美流行已久,在美國大約有1000萬人沉迷其中,玩家從上世紀70年代的嬉皮夫婦,早已過渡到如今的中產階級。這種在韓國電影里叫“蝴蝶俱樂部”,在美國電影里叫“K“yP““-ιy”的東西,加入者多為商人、經紀人、行政經理等中產階層,聚會地點多在高級會所或事先約定的酒店。在中國內地,首先由一些“海歸”等白領階層參加的這種“游戲”,目前已發展到一些有同樣“愛好”的社會各階層人員,聚會地點也主要由發起人隨意確定。 ????在本案22名被告人中,只有3人有大學以上文化,12人只有初中以下文化,其他人為高中或中專畢業。同時,眾被告人中,有8人系無業人員,其他人包括出租車駕駛員、保安、待崗職工、倉庫保管員、營業員、個體工商戶等等,真正能稱為“中產階層”或“白領階層”的只有少數個別人員。 ????網名“麗人”的女子是南京某公司的一位白領。大學畢業后,在南京找到了一份合適的工作,目前月薪在5000元以上。“我接觸換妻還是在2006年結婚以后,丈夫常常在外出差,我下班回家后基本泡在網上。”據她自己介紹,結婚后不久她就接觸到了介紹“換妻”的網站,交了一批“換友”,好奇的她將丈夫“拉下水”。此后的一年多時間里,“麗人”進行過四次這樣的活動。“第一次很緊張,看到別人脫衣服,自己有點放不開。第二次也還有些羞澀,但第三次后就很投入了!”這幾次換妻的對象也各不相同。“后來,我們決定要個小孩,就不再玩了。說實話,這玩的就是一種刺激。”“麗人”說。 ????在馬曉海的QQ群中有一對夫妻,雙方都沒有穩定職業,只靠平時打零工掙點錢。雖然兩人結婚沒幾年,但由于妻子性冷淡,兩人的夫妻生活一直不和諧。加入馬的QQ群后,在他人的開導下,丈夫逐漸接受了“換妻”的概念,相信通過“換妻”可以改善夫妻感情,于是向妻子提出一起去參加“換妻”。丈夫的提議當場就遭到妻子的反對。但是,丈夫并沒有放棄,經過一段時間的軟磨硬泡,妻子終于同意一起去馬曉海家參加“換妻”。 ????據了解,大部分參加“換妻”的夫妻,都是由一方提出來,另一方經不住“先進思想”和刺激的誘導,一步步加入到了活動中。 ????“除刺激外,這里面也不排除有個別人有一種"病態"。”馬曉海告訴記者說。據其介紹,本案中一名1983年出生、網名叫“寶寶”的女孩就有這種“病態”。“她時常會半夜三更打電話給我,叫我組織活動。我說你一個人來就行,我陪你玩玩,她說我一個人不行,多喊幾個人一起玩才過癮。”除“寶寶”外,馬曉海還接觸過另外兩個有類似“病態”的女人,一個是山東的,另一個是四川的。“她們都到我家來過,住了一段時間后我實在受不了就叫她們走了。”馬曉海說。 ????在馬曉海正在準備的法庭答辯狀中,記者注意到他把這種“病態”作為開脫罪責的理由之一。 ????寬容?嚴禁? ????2007年1月初,李銀河在網上發表文章呼吁國人“寬容對待換妻一夜情行為”。李銀河這樣解釋:“因為我們已經進入了現代,不是中世紀了。你不得不習慣于這個世界上有跟自己價值觀不一樣的人了,你不得不容忍這個世界上有跟自己性取向、生活方式不一樣的人了,你不得不逐漸習慣于對一些事有權利做卻不去做的現代新秩序了。”該信息立即又在各大門戶網站得到轉載,引起了網友的跟帖潮。 ????在今年的兩會期間,李銀河就此話題再一次扔出了“重磅炸彈”。李銀河在自己的博客中表示,目前我國刑法中的“聚眾淫亂罪”已嚴重過時,建議取消,引來社會熱議。從網戀到一夜情,從同性戀到換妻,每次相關的事件出現后,都會在社會上掀起軒然大波,引發人們對當前社會倫理道德底線淪落的憂慮。 ????對人們關于廢除“聚眾淫亂罪”的一些疑慮,李銀河隨后作出了回應:1.主張取消聚眾淫亂罪并不是提倡聚眾淫亂;2.不能以一部分公民的生活方式為準,訂立法律來懲罰另一部分公民的生活方式;3.這一罪名在目前的社會實踐中已很少適用;4.不能用法律尤其是刑法來解決道德問題;5.取消這個過時的法律其實有一個潛在的重大意義是人們不會想到的,那就是防止“文革”時代那樣的公民權利被肆意踐踏的局面再度發生。 ????“從法理推斷,換妻實質就是聚眾淫亂行為,必須嚴厲打擊。如果法律本來沒有設置"聚眾淫亂"這個罪名也就算了,本來有,要取消就必須要考慮公眾的接受程度。現實是,南京已經發生了這樣的案件,也就說明這個罪名有存在的必要。”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狄小華說。 ????據介紹,聚眾淫亂罪是1997年修訂刑法時,由原來的流氓罪分解而來的。其主要特征是:侵犯的客體是社會公共秩序和“性”的社會風尚。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聚眾淫亂的行為。所謂“聚眾”,是指糾集多人,即三人以上進行淫亂活動;“淫亂”,是指同性或異性之間自愿性交或猥褻。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但只限于聚眾淫亂的首要分子和多次參加聚眾淫亂活動的人。在主觀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以畸形性行為滿足其性欲與踐踏公共秩序的目的。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一條規定,犯聚眾淫亂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引誘未成年人參加聚眾淫亂活動的,依照以上規定從重處罰。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正處于生長發育時期,辨別善惡是非的能力較差,容易在罪犯的誘惑下腐化墮落。后一款的規定體現了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特殊保護。”狄小華說。 ????“性是一個復雜的存在。”南京東南大學博士生導師袁久紅說。他認為,人類經歷了不斷的演化,才最終形成了現在的“一夫一妻”制這種婚姻制度。“應該說,到目前為止,一夫一妻制還是最合理的婚姻制度,也是被主流文明普遍認可的。這種制度最為核心的是,夫妻雙方堅守對婚姻關系在性方面的忠誠,性自由只能體現在夫妻雙方之間。”袁久紅說。同時,他也認為,一個對性有過高度壓抑的社會,在解除壓抑之后,往往會出現矯枉過正的現象。“從本性上來說,人是渴求多性伴的。一夫一妻制的最大困境在于,夫妻雙方的性關系未必是和諧的,這也是換妻現象出現的重要原因。” ????“換妻”行為為何會受到公眾普遍的抵制?袁久紅認為,根本的理由是它違背了倫理道德,一旦倫理道德被歪曲,社會秩序、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就會出現混亂。據介紹,即使在被稱為開放的美國,“換妻”行為也得不到社會寬容。在韓國,政府也嚴厲地查處了“換妻網站”。 ????換妻僅是個別現象法律追究沒障礙 ????“換妻是指兩對或兩對以上夫妻在均自愿的前提下交換配偶并進行性生活的行為。”中國婚姻法研究所研究員、深圳市法全婚姻咨詢事務所主任劉偉民為換妻下了這樣一個定義。 ????劉偉民認為,換妻行為產生無外乎有兩個原因,其一,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經濟文化的進步,人們對性生活的質量要求越來越高,觀念正日趨走向開放;其二,換妻的直接驅動是對感官刺激的追逐和享受,對性的渴望是一種人類的本能。他承認換妻行為在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但他堅決反對“換妻現象”的提法。換妻仍然是屬于極少數人的非主流生活方式,遠遠不足以稱之為是一種“現象”。他表示,自己在十余年的法律實踐中,僅聽說過一例因為換妻行為引發糾紛的案例,但該對夫妻也僅僅是發生過一次換妻行為。 ????記者隨后致電多位北京、廣州和上海的婚姻法方面的律師,雖然他們均表示聽說過換妻行為,但并未代理過一起因為換妻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婚姻糾紛。 ????對于換妻行為和聚眾淫亂罪之間的關系,清華大學法學院黎宏教授作了分析。他認為,聚眾淫亂罪有著嚴格的犯罪構成要件,它是指聚集三人以上的多人或者多次參加,集體進行淫亂活動的行為,構成本罪的限于聚眾淫亂的首要分子和多次參加的人,其他的人不作犯罪論處。但是,如果兩對夫妻在交換伴侶后在不同的地方發生性行為,那么這就成為我們常說的通奸行為,他們的行為肯定不構成聚眾淫亂罪。 ????“南京這起案件,根據目前曝光的犯罪細節來看,秦淮區檢察院以聚眾淫穢罪起訴,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黎宏說。 ????劉偉民認為,換妻行為不僅觸犯我國刑法,而且是對我國婚姻法的一種挑戰,《婚姻法》第四條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換妻行為明顯違背了婚姻中夫妻雙方應互盡忠誠義務的法律規定。 ????對于李銀河取消“聚眾淫亂罪”的呼吁,黎宏和劉偉民均表示尚不具備現實條件。我國法律之所以對換妻行為采取嚴厲的刑事懲罰措施,源于中國自古以來對性亂犯罪的一貫嚴苛,我國法律有濃厚的保護道德倫理觀念的色彩,再加上中國人的傳統家庭道德倫理觀念非常強大,性觀念仍然比較保守,“這一罪名,將來或許會取消,但至少相當長一段時間內,這一罪名還將繼續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