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過醞釀20年,在全國首推公務員分類管理,行政執法、專業技術類崗位建單獨晉升渠道,待遇與行政級別脫鉤 即便考上也不再具有官的權力,新進公務員全部實行聘用制,聘期一般3年,這還是原來的公務員嗎? 此次改革小組成員歐陽堅說,對大量長期壓在副科、正科兩級得不到升遷的基層公務員來說,改革“增加了一種激勵機制” 專家分析指出,深圳模式“遲早推廣至全國”。對于根深蒂固 3月19日上午,深圳市體育館人頭攢動,一批年輕人拿著一摞證件接受資格審查,他們報考了深圳市行政執法類聘任制公務員。 “這還是不是公務員啊?”暨南大學研究生陳城驚詫地發現,當公務員多了“行政執法類”、“聘任制”這樣的前綴,公務員已經不是原來的公務員了。 深圳近日推進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將公務員劃分為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專業技術三類,后兩類建立獨立的晉升渠道,待遇與行政級別脫鉤,不再走“官道”。 聘任制改革同時推進,對于新招的公務員,將采用聘用制,試用期6個月,聘期一般3年。 “考上了公務員原本意味著做官,捧上了鐵飯碗。”陳城說,現在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即便考上了公務員,也不再具有官的權力,也并不意味著終身衣食無憂。 “官本位”意識成改革最大阻力 深圳從來不乏改革故事,這一次,深圳成為全國第一個實行公務員分類管理的城市。 2.4萬名來自公安、規劃、國土、稅務、城管等10個部門的執法人員,被歸為“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統稱“執法員”。氣象局16名氣象預報、信息網絡人員歸類“專業技術”。兩者之和約占深圳公務員的七成。 他們不走“官道”,每個人的職責都是執行,不具備“官”的決策權力。 但他們擁有獨立的晉升渠道,如“執法員”設7個職級,由高至低為:一級執法員、二級執法員……七級執法員。各職級間無上下級關系,一級執法員也無權領導七級執法員。 “官權”掌握在那些帶“長”的人手中,如局長、處長、科長,而他們都屬于綜合管理類公務員。 由于職級能不能晉升全憑個人業績,各層次“執法員”發展機會均等,很多基層執法員對此十分歡迎。 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陳天祥認為,公務員分類管理的一大好處就是沖淡了官本位。“在大學,只要學問好就受人尊重,中山大學就有很多老師不愿做官,有人當了幾年官后就辭職了。同樣的道理,只要執法水平高,能成為高級執法員,同樣值得佩服,沒必要爭著當科長、處長。” 也有人有些抵觸。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處的歐陽堅是此次改革小組的成員之一,他表示以前基層級別低,晉升空間小,現在基層和機關拉平,各層次公務員機會均等,涉及到利益的重新分配。 可是,一些基層公務員對此也持異見。歐陽堅稱,“官道”被堵死,讓一些公務員很失落。“官位就像懸在面前的一個餅,看起來很誘人,但實際上很虛幻,搶到的只是個別人。既便如此,一下子把這個餅拿掉,很多人還是會感到不適應。” 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意識,是分類改革的最大阻力,有人不停地問:“三級執法員到底是不是處級干部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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