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適房一房兩價 超出65平米部分按商品價格購買 據悉,據《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我市經濟適用房實行“一房兩價”制度,即以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購買的面積,按照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建筑面積標準與申請人原住房建筑面積的差額核定,差額不足20平方米的,按照20平方米核定,超出部分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銷售價格購買。 按照我市經濟適用房建設標準規定,每套經濟適用房不能超過65平,另外,由于一些項目建設年代較早,規劃設計時,島城還沒有出現“65平”的面積限制,所以一些經適房面積較大,例如,如果您準備購買一套80平米的經適房,超出的面積就需按該項目同地段商品房價格收取,而65平米的價格則按經適房價格。 根據《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按照青島得潤房地產評估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和青島恒德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結論,市物價局與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發布的12個配建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同地段商品住房價格。按照規定,這些項目的開發建設單位應將超出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購買部分面積的價款向市住房保障機構繳納,由市住房保障機構按本市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的有關規定上繳市財政,專項用于住房保障。該通知即日起執行。(青島新聞網記者 朱穎 ) 點擊進入》》》:2010年市內四區計劃配租(售)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表 相關鏈接: 12個經適房項目同地段商品住房價格 重慶中路631號文昌閣村莊改造C2-01、C2-04地塊配建保障性住房(1#—6#)樓經濟適用住房每建筑平方米6000元; 李家庵舊村改造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每建筑平方米5600元; 重慶中路227號福順嘉園住宅小區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每建筑平方米6000元; 小棗園舊村改造三期A區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每建筑平方米5100元; 靈川路6號的侯家莊、麥坡、佛耳崖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綠城理想之城)每建筑平方米6400元; 清江路160號中海清江華府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每建筑平方米6900元; 遼陽西路219號盛世美邦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每建筑平方米7900元; 金沙路28號國隆金海山莊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每建筑平方米6000元; 金沙路12號盈秀花園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每建筑平方米6000元; 金華路66號鴻海佳園一期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每建筑平方米6200元; 海岸路6號、22號海岸馨園一期工程A區部分1#—7#樓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每建筑平方米5600元; 宜昌路15號宜昌家園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每建筑平方米6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