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6月30日訊 今天上午,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在原有法規基礎上重新制定的《青島市中小學校規劃建設和校舍場地管理辦法》,于2010年4月29日經市人大十四屆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5月30日經省人大十一屆十七次會議批準,將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實施。 ????《青島市中小學校規劃建設和校舍場地管理辦法》共五章三十六條,分總則、規劃建設、校舍場地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五章,對學校布局、規 ????據了解,1989年經省人大批準,青島市人大頒布實施了《青島市城市中小學校校舍場地管理辦法》,這是在全國范圍內最早的關于學校校舍場地管理的專項立法。 ????但是,隨著青島市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城市化建設步伐的不斷加快,中小學校的規劃建設和校舍場地管理出現了眾多新情況、新問題:一是五市農村中小學的校舍場地管理缺乏相應依據;二是中小學校的規劃缺乏具體標準,學校設置不科學;三是部分學校建筑沒有進行抗震設防或抗震設防達不到標準;四是部分新建小區沒有按要求配套建設教育設施或者不按要求移交全部資料;五是學校周邊環境日益惡化和復雜等等。這些問題已嚴重制約了學校進一步發展,迫切需要用相應的法律法規來約束和規范。 ????2007年市人大將此法規列為修訂調研立法項目,青島市教育局開始加強調研,在原有法規基礎上重新制定了《青島市中小學校規劃建設和校舍場地管理辦法》,于2010年4月29日經市人大十四屆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5月30日經省人大十一屆十七次會議批準,將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實施。(青島新聞網記者 孫璐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