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區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人每月420元調整為510元,五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人每月370元調整為450元。記者昨日從省人社廳獲悉,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從7月1日起上調各市失業保險金執行標準。調整后最高達到每人每月510元,最低標準380元,其中青島市七區五市調整后,分別比之前提高了90元和80元。 ???五市失業金增了80元 ????據介紹,本次調整是根據《山東省失業保 ????青島市七區調整后為510元,五市調整為450元,分別比之前提高了90元和80元,上漲幅度遠高于去年的調整情況。 ????領失業金需滿足三個條件 ????據了解,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領取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時間計算 (欠繳的年度應補繳),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滿1年,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領取失業保險金首先要滿足三個條件: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用人單位已為職工辦理失業登記,并且職工本人有求職要求。 ????用人單位15日內須申報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后,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須按照流程及時辦理。用人單位應從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解聘備案,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職工應享受的失業保險資格和月數。已解聘備案的人員應及時到戶口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 (五市及城陽區到市、區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失業登記,同時符合享受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可提出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每月15日前核準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的,個人可自核準當月到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或區市就業服務中心申領失業保險金;每月15日及以后核準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的,失業人員自核準的次月申領失業保險金。 (記者 陳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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