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剖腹產后,產婦小謝(化名)感覺胸悶憋氣,雖然監控器報警,但值班護士表示正常。到次日清晨5時許,小謝轉入其他醫院搶救時,又被停放在走廊上5個多小時,最終在手術后不幸離世。小謝的家人認為兩家醫院的行為存在缺陷,向醫院索賠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等共計70多萬元。昨天記者從市南法院了解到,法院最終認定兩家醫院對小謝的死亡承擔不同比例的部分責任,判決他們賠償小謝家人總共30余萬元。 ??? ????據原告方訴稱,去年2月6日,小謝來到本市一家醫院做產前例行胎檢,醫生稱小謝胎兒臍血流動異常,立刻實施了剖腹產手術。當天下午5時許,小謝生下一男嬰后,孩子被送到醫院兒科治療。兩個小時后,小謝感覺胸悶憋氣,很不舒服,監控器也一直報警。小謝的家屬知道她有先天性心臟病,趕緊找來值班護士,對方測了血壓后,稱一切正常。次日凌晨1時許,護士找來值班醫生,發現小謝的血氧飽和度太低,兩個小時后,小謝的情況越來越嚴重,醫生決定讓她轉院治療。 ????2月7日清晨5時許,小謝就來到第二家醫院,家屬先后聯系了不同的科室接收,這期間小謝一直被停放在醫院的走廊里。中午11時30分,醫院才實施搶救手術。手術后第三天,小謝不幸去世。 ????小謝的家屬認為,兩家醫院在對小謝的診斷、治療措施、監護、搶救方面存在缺陷,導致小謝死亡,給家屬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請求法院判兩家醫院賠償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損失70多萬元。 ????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兩家被告醫院均表示自己的醫療行為符合診療的常規做法,如果司法鑒定結論認為醫院存在過錯,醫院可以適當賠償原告方的經濟損失。 ????【司法鑒定】 醫院有多處失誤 ????市南法院委托司法鑒定所對兩家醫院的醫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做鑒定。鑒定結論表示,第一家醫院對小謝心臟病史未履行高度注意義務,術前準備不充分,醫護人員沒有足夠的重視,采取進一步的診療措施,并且在治療中使用硝酸甘油這種藥物也屬使用不當。此外,第一家醫院在危重病人的轉診過程中的交接班工作也存在不足,醫院認識到產婦病情的危重性,應積極和轉診醫院聯系,介紹病情,將患者安全、快速地轉移到具有治療能力的科室治療。 ????對于第二家醫院,鑒定中心認為,醫院對小謝的病因診斷不夠積極,沒能給予進一步的針對性檢查,因此對患者的猝死未能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對患者的死亡原因也未做出明確診斷。 ????根據這些結論,鑒定中心認為,兩家醫院在對小謝的醫療行為中存在過錯,不能排除這些過錯與患者的死亡之間存在的因果關系。 ????【法院判決】 賠償30余萬元 ????市南法院認為,小謝患有心臟疾病,手術后發病很突然,其死亡后果與分娩過程在時間上關系密切。法院酌情認定被告的第一家醫院對小謝的死亡結果承擔39%的責任。被告的第二家醫院,法院酌情認定它對患者的死亡結果承擔4%的責任。按照承擔責任的比例,市南法院最終判決兩家醫院按照比例賠償小謝的家屬30余萬元。昨天下午,記者了解到,目前原被告雙方對此判決都沒有異議。 (記者 段海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