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拍攝到該男子正裸著身子蹲著。 ????核心提示:在龍灣,一人“蝸居”到了甌江明珠塔這一城市標志性建筑物上。相關部門表示,管理城市閑散人員難度很大,經常徘徊在管與不管的兩難境地。 ????【溫州網·原創報道】 房價飛漲,蝸居現象在許多城市相繼出現。近日,網友爆料稱龍灣地標甌江明珠塔也成了流浪漢“蝸居”,損害城市形象,網友質疑,有關部門為什么不管理? ????網友羅山老翁發在溫網論壇的帖 ????為了一探究竟,記者來到位于龍灣區永強大道甌江明珠塔。甌江明珠塔高約20多米,塔底露臺離地高約2.2米,沒有直接上去的臺階,需要攀爬才能上去。記者從遠處看,并未發現這個甌江明珠塔有什么特別,可是當我們爬上露臺之后,便是別有洞天。露臺上積滿了雨水,長滿青苔,垃圾遍布。走進這個“蝸居”一看,更是令人稱奇,雖然只有區區的兩三平方,但是各種“家具”一應俱全,有床鋪、被子、草席、枕頭,還有一些日常的生活用品。但是照片中的男子并沒有出現。 ????城市管理者:閑散人員管理難度大 ????甌江明珠塔正對著龍灣區永中街道辦事處,作為龍灣區的城市標志性建筑,有關部門為什么允許流浪人員長期在此“安家”呢? ????龍灣區永中街道辦事處黨政綜合辦婁主任說,大約去年年底就已發現塔上有人居住,“當時覺得只是流浪漢,沒有想到過要去制止。” ????但是該辦事處社會事務管理辦主任王奔告訴記者,此前并不知道城市標志性建筑成了流浪者的蝸居。“如果知道,我們肯定會和民政局聯系,查明居住者身份,會做出相應的決策。”記者追問具體有什么管理決策,王主任有些無奈,他說,“社會閑散人員管理難度大,發現之后,也只能向相關部門反映,我們辦事處并沒有處理這一類人員的權力。” ????市行政執法局龍灣分局辦公室工作人員盧勝鋒分析說,按照目前的管理制度,社會閑散人員占用公共地方簡單居住而無危害他人行為,部門沒有執法權力。但是,如果這些人員居住的公共產所比較危險的話,執法人員也是可以驅趕的。 ????盧勝鋒說:“我們發現這位流浪漢有一段時間了,他只是在那睡,沒有危害他人也沒有損壞公共設施,相當于長期逛公園,我們也不能暴力執法。” ????網友熱議“裸體男”:不應無為而治 ????對于流浪人員在甌江明珠塔裸體蝸居一事,相對于職能部門的“寬容”,網友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網友熱心人說:“流浪者長期霸占城市地標,影響市容。”希望有關部門能勸流浪漢離開,不要再強占公共場所了。 ????網友殘劍說,誠然, 流浪者有露宿街頭的權利,只要他們不觸犯法律,誰也不能干涉他們的自由。但是明珠塔畢竟是城市標志性建筑,屬于公共場所,放任公共場所讓個別人長期侵占,是城市管理者對管理責任的逃避。 ????網友咖啡故事也認為,流浪漢把公共場所當自己臥室,的確影響市容市貌,影響一個城市外在形象,需要管理和治理這毫無疑問,問題的關鍵是如何治理,城市管理者在對待他們的態度,不應無為而治,應該積極尋求辦法進行合理的管理和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