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新聞網8月17日訊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自7月1日施行以來,已經一個多月了,記者今日從市工商局李滄分局注冊科了解到,網絡商品經營者對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一事,仍是“咨詢的多、辦證的少”,市民申請網店注冊在青依然遇冷。 “網店”辦還是不辦 都難 《辦法》出臺后,許多網店店主對于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一事積極性都很高,從自身發展角度考慮,成為有照一族“正規軍”,有利于網 ????記者探訪了解到,相當一部分網店店主都是在自住住宅開設網店,利用閑余時間初探市場,一臺電腦加寬帶上網費就是成本,而這些基本是年輕人的必備品,幾乎相當于零成本。 “以前就是考慮成本低才開網店的,現在要辦營業執照,手續費不說,水電費都要按商用繳,經營成本一下子上去了。”網店店主王小姐說。 ????而利用住宅作為經營場所辦理營業執照,還需提交當地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同意在此經營的證明文件,或者經整棟樓全體業主簽字,部分網店店主使用的是租住的房屋,房東不同意提供房產證明用于登記使用,或者鄰居不同意不簽字等,導致營業執照辦不下來。 ??? “具備登記注冊條件”? 概念待明確 ??? 根據《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 ??? 而據工商部門工作人員介紹,辦法中所稱“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規定,細則仍未出臺,只能按照和實體店一樣要求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但經營范圍可以根據企業所經營的具體項目核定為“網上銷售XX”或“網上提供XX服務”。(青島新聞網記者 李志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