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山東莒縣的賈某假釋期間,和在水產公司工作的獄友呂某,合伙冒用水產公司的名義,先后兩次從城陽一冷庫詐騙鱈魚原料11噸,銷贓得款10萬余元。案發后,賈某在逃,城陽警方歷時一年半時間,在膠州將賈某抓獲。記者昨天獲悉,賈某因詐騙加前罪數罪加身,領刑六年零三個月。 ????案發:“獄友”合謀詐騙10萬貨物 ????山東莒縣的賈某今年30歲,因盜竊、尋釁滋事曾被判刑,2008年5月底被假釋 ????抓獲:鎖定車牌號 一年半落網 ????案發后,水產公司報警,城陽警方調查得知,賈某等人前來提貨時,冷庫對運輸車輛進行登記,警方根據運輸車輛的車牌號進行追查,很快,呂某被抓獲歸案。到案后,呂某供出同伙賈某,警方調查了解到,賈某暫住在膠州,抓捕過程中,賈某獲得消息已經潛逃,警方遂將他列為網上逃犯。今年4月,城陽警方得到線索,被追逃的賈某在膠州市鋪集鎮出現,警方立即行動,將回到膠州的賈某抓獲。4月23日,賈某因涉嫌詐騙犯罪被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刑事拘留。 ????審判:假釋期又詐騙 數罪加身 ????經調查,1999年12月,賈某曾因犯盜竊罪被山東省沂水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零六個月;2001年11月5日因犯盜竊罪、尋釁滋事罪被山東省膠州市人民法院撤銷緩刑,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2008年5月30日被假釋釋放(假釋考驗期至2011年1月16日止)。法院審理認為,賈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司財物,數額巨大,構成詐騙罪,而且,賈某在前罪假釋考驗期內又犯新罪,應當撤銷緩刑,實行數罪并罰。法院判處賈某有期徒刑六年零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記者 王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