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望新聞周刊》報道,近年來,中央大力推行黨政領導干部異地交流、輪崗制度,最大限度地抑制了地方利益集團對干部選拔的影響,并有效預防了腐敗。但記者調查發現,也有少數腐敗干部通過異地調動,延長了“潛伏期”,其中雖有多方面因素,但領導干部調動環節中缺乏廉政評價卻是最主要的原因。“領導干部‘邊腐邊升’,主要問題出在調動時廉政評價‘短板’,干部選拔任用全程實錄,關鍵要在這方面做到無縫對接。”北京大 ????有的干部群眾評價差卻一路高升 ????據了解,《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于推薦、考察、測評、提名、討論、公示、任命等程序,有明確具體的規定。其中,第二十一條開宗明義地指出:“考察黨政領導職務擬任人選,必須依據干部選拔任用條件和不同領導職務的職責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績、廉,注重考察工作實績。”這是貫徹“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干部標準的重要保證。 ????受訪專家認為,目前,我國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機制越來越完善,但領導干部調動仍鮮有廉政評價,這本身對授權者就少了一道約束力,再加之個別地方在任用干部上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言堂”、“家長制”,在客觀上為用人腐敗洞開了方便之門。“目前上級部門與群眾,經常有對某一領導干部截然不同的評價。”云南省某縣衛生局的一位人士說,“我到這個單位還沒10年,就已空降4任‘一把手’了。這些領導干部來去神秘,對于調來的領導干部,群眾并不了解他在原單位干得怎么樣。而調走的領導干部,有的即使群眾評價很差,卻一路高升了。”“根源在于有些地方在選人用人方面,仍把民意排除在制度之外。”李成言直言,“有些地方對領導干部的調動過于隨意,即使有時進行考察,也是上面把考察對象作了定性,組織部門再下去選干部,結果變成了為提拔調動而考察,盡管程序上看不出什么問題,但考察卻易流于形式。” ????從中國歷史上來看,官員選拔也多實行官員回避、輪換、流官制度,被視為一種政治智慧的體現。在多位受訪專家看來,現今中央大力推行的黨政領導干部交流、輪崗制度,則是對其的吐故納新。但值得警惕的是,領導干部頻繁異地選拔調動,也容易使一些干部產生執政理念短期化、執政行為浮躁化、執政政績泡沫化等問題,而廉政評價“短板”,更延長了某些腐敗官員的“潛伏期”。 ????群眾監督可防“病情”惡化 ????在多位受訪專家看來,對領導干部調動廉政評價,紀檢監察機關可通過民主測評、走訪了解等形式,全面客觀地審查其廉政狀況,可使有小問題的領導干部及時得到警示,并置于群眾的監督之下,以防“病情”惡化,而“大病者”則可從干部隊伍中及時清理出來,可有效地減少用人上的失察、失職、失敗、失誤,最大限度地預防干部“帶病提拔”。“選拔調動工作記實表要一人一表、一事一記。”李成言說,對選拔調動程序的記錄,應當履行完一個程序后,及時按要求記載,對重要情況的記錄,要詳細記載時間、事由和結果等有關事項。“如果選拔調動中出現民主推薦得票不高但被確定為考察對象的情況,或在醞釀或討論中對擬任人選意見不一致或有重大分歧的情況,應作為重要情況予以記錄。”“領導干部調動要做好廉政評價在不同單位或部門之間的銜接。”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魯照旺教授建議,“對調走的領導干部,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同時,紀檢監察機關也應適時介入,對接受審計的領導干部實施‘廉政審計’,做好群眾滿意度調查,并把廉政評價檔案及任職具體去向進行公示。而對新調來的領導干部,更有必要把其在原單位的任職情況,以及廉政評價檔案進行公示,以便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