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10年前透支200元未償還 被列“黑名單”? ????本報訊(首席記者 顏瀟 通訊員 計岱琳)只因10年前使用信用卡時透支了200元錢未還,市民李先生被列入銀行禁貸“黑名單”,不久前再次申請貸記卡時被拒。 ????據了解,1999年,從事個體經營的李先生在工行某支行辦理了一張個人牡丹信用卡,次年在商場刷卡消費透支200元后就再未使用過此卡,透支款也忘記了歸還。不久前,為給在外地上 ????沒想到區區200元錢的透支款未還,竟然使自己進入了銀行禁貸的“黑名單”,自認一向注重個人信譽的李先生真是后悔莫及。 ????據中國人民銀行威海中心支行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商業銀行在辦理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前,必須進入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進行信用狀況進行查詢,信用記錄不良的客戶將不得給其辦理貸記卡、消費貸款等業務。因而,個人信用就如同“第二身份證”,一定要好好珍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