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雇用的夜班司機在晚上運輸過程中,被一輛直行的小貨車撞上,結果導致小貨車上的搭乘人員一死兩傷,死者家屬將李先生和雇用司機一起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賠償金50萬元,李先生一下子傻了眼。昨日,李先生不解地說,明明是別人撞了他的車,怎么他反而要承擔責任,他雇用的司機還要面臨坐牢。 ????雇用司機肇事致人死亡 ????李先生有一輛重型自卸車,為了多盈利,除了自己白天開車運輸外,還雇用了一名夜班司機,兩人倒班干活。幾天前,夜班司機駕車行駛左拐彎時,被后面一輛直行的小貨車撞上,貨車上一名搭乘人員當場死亡,司機和另一搭乘人員受輕傷,而自卸車和司機都沒有什么損傷。事發后,李先生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交警勘查后推斷小貨車司機存在疲勞駕駛的現象。之后交警部門出具了責任認定書,認定李先生一方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小貨車承擔次要責任,而貨車搭乘人員不承擔責任,李先生雇用的夜班司機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捕。 ????賠錢坐牢一個少不了 ????之后,死者家屬把李先生、夜班司機以及李先生投保的保險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搶救費、交通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50萬元,同時對李先生的車進行了財產保全,而小貨車司機及受傷的另一名搭乘人員也起訴要求支付醫療費10余萬元,并申請進行傷殘鑒定。李先生傻眼了,覺得自己很冤枉,明明是小貨車撞向自己的車,現在卻要承擔幾十萬元的賠償,雇用司機還得坐牢,越想越覺得難以理解。 記者 吳帥 ????山東島城律師事務所刁玉芬律師認為:對于李先生雇用的司機來說,在交通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且有一人死亡兩人輕傷,肯定構成交通肇事罪,須承擔刑事責任;但并不是交通事故中一旦有人死亡,對方就能構成交通肇事罪。關于交通事故認定責任書的問題,如果對結果不服,三天內是可以提出復議的,復議后結果有可能改變,但過期限后再提復議,則不被受理。 ????至于民事賠償部分,承擔事故主要責任的一方一般在交強險賠付后,要承擔60%——80%的責任。對于李先生的情況,可以調出交警在事故發生時收集的證據,提交給法院,如果法院認為司機的過錯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仍然可以要求李先生一方承擔60%以下的責任。一般來說,賠償責任以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的事故責任為基礎,但如果法院審理后,認為肇事方的過失程度與責任認定不相符,可以重新分配責任承擔。如果李先生雇用的司機在事故中,確實存在較大過失,李先生在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其雇用的司機追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