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化妝品店修指甲 一不留神包被搶千元現金丟失 水母網 2010-10-12 07:19:37 水母網 評論(0)| 大 中 小 水母網10月12日訊 昨天,市民王女士致電96110,講述了自己前幾天在南洪街一化妝品店遭搶的經過。 ????王女士說,9月25日晚,她獨自一人到南洪街購物后,到一家化妝品店保養指甲。修剪指甲時,她隨手把背包等物品放在身旁。晚7點40分左右,一身著黑色T恤、深 ????王女士報警后,北大西街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調查。王女士說,被搶的米黃色休閑包內有3000元現金、身份證、銀行卡及價值11000元的洗浴消費卡等重要物品。 ????案發當晚,民警要求調看化妝品店監控,但店員表示,該店沒有安裝監控設備。王女士認為,化妝品店未安裝監控等防控設施,存在安全疏漏,而且包被搶時店門口也無人員看守,所以化妝店應負一定責任。但店長表示,店鋪只有義務配合公安機關破案調查,對背包遇搶不負有任何責任。 ????律師說法:商鋪承擔侵權責任 ????西政律師事務所陳秀川律師認為,顧客到商場消費,雙方形成一種合同關系,商場的管理人對顧客有安全保障義務。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7條規定,未盡到安保義務造成他人財產損失,須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本案中,消費者王女士可以與商場協商賠償事宜,也可以搜集相應證據到法院起訴。(記者李鑫 于明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