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還叫我們去告、去上訴。隔行如隔山,我只是一個普通的百姓,進醫院我除了相信醫生還能相信誰?所以做什么檢查、吃什么藥我只能聽醫生的,任由擺布,我不知道那些檢查治療是否需要,收費是否合理?做一次人流花費了近4000元,比生孩子還貴,對普通百姓來說不是小數字,卻換來這個結局,如按院方說的難道是疤痕子宮都活該要進行2次人流術嗎?第一次手術失敗,何以堂而皇之地出具‘取出妊娠組織約5克,見絨毛’的結論,而且在我第二天提出疑問時還答復我手術是成功的?術后為什么不隨訪或通知復檢?醫德醫術何在?手術造成的身心損傷、經濟損失難道都與醫院無關嗎?難道我們只能做‘待宰的羔羊’?我真是預哭無淚呀,法理何在?我會合理的去訴求,希望主管部門能公平、公正的解決,還我一份公道。”
患者:去年10月因月經推遲八九天,自測得知懷孕了,于去年10月19日到福州鼓樓醫院就診,接診醫師叫肖某某,做了以下幾個體檢:彩超、心導納,腦導納,心電圖,白帶常規。福州鼓樓醫院肖某某醫師說是陰道炎,要治療三天再做無痛人流術,這三天醫生開了消炎的點滴、還有做陰道沖洗,穴位保宮,這期間花了人民幣1362.4元,治療了3天后(10月22日)準備做無痛人流術,肖某某醫生又開出了一大堆檢查治療的事項,那天總共花了人民幣2205.8元(兩次共花了3568.2元,院方在刷卡時還多收了20元,真黑),由于我是疤痕子宮,醫院還多收了200元。做完手術,只出了一點點的血,第二天我問肖某某醫生這個有沒有關系,肖某某醫生說這說明手術做得很好很成功,我也沒再在意了,掛了三天的點滴就在家里休息了,在家休息期間鼓樓醫院一個隨訪電話都沒有,也沒說要去復檢。接下來的日子里,我仍然有惡心、嘔吐、厭食等反應,飲食起居都要人照顧。因為福州鼓樓醫院肖某某醫生明確告訴我手術是成功的,病例結論上也清楚地寫著“取出妊娠組織約5克,見絨毛,出血少”,本著對福州鼓樓醫院的信任,我始終沒懷疑手術沒有成功,以為是人流術后,身體弱,體內激素水平下降較慢的緣故,所以只好放下工作在家休養。直至一個多月后應來的月經超過七八天還沒來,引起我的擔憂與恐懼,就到福州市級醫院做了個B超檢查,發現胎兒還在子宮中存活且發育著。檢查結果我大吃一驚,不知所措。12月1日,在家人陪同下,我去了鼓樓醫院,接待我們的是鼓樓醫院的王院長和朱院長,他們承認是他們醫院的過失,也答應給我做補救措施,并愿補償我們實際損失。于是第二天,我極度恐懼又無奈地躺在冰冷的手術床上實施了第二次人流術。在一個月多內做了兩次手術,我身心都覺得很疲憊,特別是第二次手術帶來的身心創傷,讓我對將來夫妻生活都感到很恐懼。手術至今我家人幾次去找院方商談補償事宜,院方一改之前(12月1日)態度,多方推脫刁難只字不提補償事情,還說這是正常情況,說我是疤痕子宮,是我的責任。 福州衛生局:經調查,福州鼓樓醫院的認為手術失敗,固然有醫生技術方面的原因,但也有患者體質特殊的原因。醫院主動承擔補救手術的全部費用,鼓樓醫院認為已盡到自己的義務。 作為衛生行政部門,認為在雙方無法達成和解情況下,建議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者通過法律訴訟途徑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