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按規定發工資沒辦社保和醫保宜春學院稱反映者為臨時工 ??? 近日,宜春學院物業維修服務中心的鐘師傅等人向本報反映,他們在宜春學院工作多年且工作性質為全日制,但學院每月只發工資500元,而且學院沒有為他們辦理社保、醫保。 ??? 宜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仲裁科的工作人員認為,根據勞動法及江西2010年7月1日實施的《江西省最低工資標準及其適用區域》規定,宜春市袁州區城區最低月工資為660元。另外,當月工資低于1700元時,學校應按1700元/月的工資標準為其工作人員辦理社保(即學校按月工資的20%、職工個人按月工資的8%繳納社保),宜春學院沒有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去做。 ??? 宜春學院總務處物業管理科朱科長解釋,這些維修工多是臨時人員。目前學院已考慮對這些臨時人員進行定崗定編,并按勞動法相關規定支付工資及辦理社保、醫保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