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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青島三年保障房新規劃

來源:-- 2010-11-19 07:10:53 字號: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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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青島保障性住房成果展

?? ?青島新聞網11月19日訊 昨天,我市出臺《2010年青島市住房保障狀況白皮書》,最新規劃2011年至2013年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建設情況。2011年至2013年,青島將建設保障性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6萬套,市區將開工建設限價商品房3萬套,預計至2013年,我市至少有10萬戶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得到改善和解決。

???? 新規劃解決3萬戶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1864元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計劃以限價商品住房方式,改善3萬戶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20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2796元的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條件。記者將為您全面解讀2011年至2013年青島保障房建設新規劃。

????2011至2013年廉租住房制度新規定

????《2010年青島市住房保障狀況白皮書》規定其申請條件。根據我市廉租住房政策規定,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或年滿35周歲的單身人員(以下統稱申請人),可以申請廉租住保障:

????(1)家庭成員應具有市內四區常住戶口,其中至少一人達到5年(含)以上;(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過610元;(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0平方米(含)以下;(4)家庭財產在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4倍(含)以下;(5)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

????廉租住房保障實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租相結合的方式,貨幣補貼是指政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由其自行承租住房的保障方式。實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提供住房,并按照規定標準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

????新建廉租住房采取配建為主的方式,建設用地采取劃撥方式供應,廉租住房建設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新建廉租住房單套建筑面積應當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按照我市出臺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裝修配套標準》要求,統一廉租建設項目的裝修和配套標準,切實做到“面積不大、功能齊全”,滿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入住要求。

????政府投資配建的廉租住房,竣工后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接管為國有直管房產,委托房屋所在地區房產經營單位經租。

??????2011至2013年公共租賃住房制度新規定

????申請條件上,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或年滿35周歲的單身人員可以申請我市公共租賃住房:(1)家庭成員具有市內四區常住戶口,其中至少有一人應達到5年以上;(2)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0平方米以下;(3)人均月收入高于廉租住房保障收入標準(610元),且最高不超過經濟適用住房收入標準(1277元),即人均月收入介于610-1277元之間;(4)家庭財產總額在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4倍以下。正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的家庭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建設要求方面,在建設模式上,我市主要采取集中建設和分散配建相結合的方式,套型建筑面積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根據《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裝修和配套標準》,規定公共租賃住房要實施必要的裝修,鋪裝地板,安裝節能燈具,廚房、衛生間的墻面和地面鋪貼瓷磚,安裝廚柜、洗菜盆、衛生潔具等必要設施,滿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入住要求。

????后期管理上,我市公共租賃住房竣工驗收后,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接管為國有直管房產,委托房屋所在地的區房產經營單位經租。區房產經營單位應按照我市城市公有房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租金收繳、維修養護以及房屋使用情況定期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公共租賃住房不予辦理承租家庭的戶籍遷入手續。市、區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對房產經營單位經租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 點擊進入>>>?青島發布2010年至2013年住房保障白皮書

?????2010年市內四區計劃配租(售)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表

?????2010年市內四區計劃開工保障性住房建籌項目表?

保障性住房幫助眾多中低收入家庭解決住房條件

??????2011至2013年經濟適用住房制度新規定

????我市申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基本條件為:(1)具有市內四區常住戶口,其中至少一人達到5年以上;(2)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不高于15328元;(3)申請人財產在調查期內不高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6倍;(4)申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10平方米(含)。

????根據我市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可以在商品住房用地當中配建,也可以由市政府確定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機構直接組織建設。建設用地以劃撥方式供應,建設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按照國家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建筑面積嚴格控制在65平方米以內。

????經濟適用住房自房地產權屬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應當將購房時以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的面積部分,按照成交價格與購買價格差價的50%,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

??????2011至2013年限價商品住房制度新規定

????新的白皮書規定,我市申購限價商品住房的基本條件為:(1)具有市內四區常住戶口;(2)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不高于22992元;(3)申請人財產在調查期內不高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6倍;(4)申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含)。

????市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根據限價商品住房建設計劃,編制限價商品住房建設用地年度計劃,并在全市年度土地供應計劃中統籌安排。限價商品住房的建設用地實行附加條件出讓,其附加條件由市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同地段商品房屋銷售價格、規劃條件等制定。按照國家規定,限價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積嚴格控制在85平方米以內。

????上市交易。限價商品住房自房地產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應當將購房時以限價商品住房價格購買的部分面積,按照成交價格與購買時限價商品住房價格差價的50%,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

????今后三年住房保障展望 申請保障房門檻降低

????根據市政府發布的《青島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2011-2013年)》要求,2011-2013年,我市將繼續著眼市民需求,堅持政府投入,堅定不移地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讓更多住房困難家庭改善住房條件,實現住有所居。

????新三年規劃有三個主要特點,一是區域全覆蓋,保障范圍由四區擴展到七區;二是門檻再降低,住房保障的收入線和住房線標準提高,申請條件進一步降低;三是發展可持續,新規劃考慮了與上一期規劃的有機銜接,考慮了保障性住房內部比例關系,考慮了保障性住房建設規模和商品住房市場之間的關系,并著手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融資機制,實現住房保障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根據新三年規劃的安排,今后三年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總的思路是:擴大保障范圍。降低準入門檻,將更多的住房困難群體納入保障范圍。在上一規劃期解決住房最困難、收入最低的3.5萬戶家庭的基礎上,下一規劃期,擬按照2009年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將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的收入線標準由上一規劃期月均1277元調整至月均1864元;住房線標準由上一規劃期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0平方米提高至13平方米。該標準一定三年不變。同時,本期規劃還確定,將逐步改善和解決新就業職工、引進人才和在我市有穩定職業并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等群體的住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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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市內四區計劃配租(售)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表

??????2010年市內四區計劃開工保障性住房建籌項目表????????

位于開平路的保障性住房四方康居公寓

??? 解決3萬戶人均住房低于20㎡、人均月收入低于2796元的中等收入家庭住房

????分類確定目標,解決和改善6萬戶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解決和改善1.2萬名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住房條件。規劃期內,計劃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等方式,解決3萬戶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1864元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計劃以限價商品住房方式,改善3萬戶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20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2796元的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條件。

??????計劃建設保障房3萬套 年均1萬套

????堅持實物保障,規劃期內,除了在舊城區和城中村改造中消化解決部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外,增加保障性住房建籌規模,計劃建設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30000套,年均10000套。增加限價商品住房供應,計劃建設限價商品住房30000套,年均10000套,發揮限價商品住房在改善中等收入家庭住房條件和穩定房地產市場的雙重作用。積極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在面向城市低收入家庭配租的同時,解決部分新就業職工、引進人才以及有穩定職業并在我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問題。

????按照新三年規劃的工作思路,本期規劃同時提出了更加務實的政策措施。主要是進一步理順了建設、拆遷、改造、市場等籌集保障性住房房源的渠道。堅持政府主導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原則,從建設主體、建籌機制、土地供給、提升品質、強化監督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確保規劃目標的實現。

?????理順建設、拆遷、改造、市場等籌集保障性住房房源渠道

????鼓勵優秀企業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發揮其在規劃、建設、管理、資金等方面的優勢,提高我市保障性住房的規劃、設計水平及建筑品質。調整完善保障性住房建籌機制,繼續推行新建、購買和改造等方式相結合,分散配建和集中建設相結合的建籌模式。保證建設用地供應,繼續推行和完善配建制度;鼓勵外來務工人員比較集中的工業園區、用工單位,通過舊廠房(庫)改造或利用生活配套區、廠區空閑土地,發展公共租賃住房。

????優化保障性住房布局和品質,改進保障性住房戶型布局設計,優化戶型、樓層布置,體現可持續發展要求;創新物業管理模式,在物業服務市場化的框架內,根據保障性住房集中或分散的實際以及低收入家庭的經濟負擔能力,依法合理確定對低收入家庭的物業服務和收費標準。

??????2011至2013年建立完善了資格準入制度

????在資格準入上,我市實行兩級管理、三級審核、兩次公示制度。街道受理初審、初次公示,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復審、二次公示,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審查備案。結合街道受理初審,將住房保障與民政部門生活保障工作接軌,通過社區調查評估、公示和召開民主議事會的工作程序,提高保障資格的審查質量。

????今年2月份,我市六部門聯合出臺了《青島市保障性住房申請資格審核實施細則》,市國土房管、民政、公安、勞動保障、公積金、稅務等部門聯合對申請保障性住房家庭的住房、收入、婚姻、財產等情況進行核查,切實保證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享受到政府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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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市內四區計劃配租(售)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表

??????2010年市內四區計劃開工保障性住房建籌項目表?????????

位于道口路11號的廉租房項目

??? 建立完善公開配給制度

????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公開配租配售工作嚴格按照房源公告、申請審核、入圍排序、公開搖號、輪候選房等程序進行。入圍排序遵循困難優先的原則,并邀請市人大、政協、監察局、公證處等單位和市民代表,對公開搖號全過程實施監督,搖號結果通過媒體進行公告,接受社會監督,確保配租配售過程公開、公平、公正。

????為進一步強化群眾參與和社會監督,組建了住房保障工作市民代表庫,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民代表、被保障家庭、專家學者等參與住房保障制度研究、規劃制定以及保障性住房項目規劃、建設、分配、管理的全過程。通過建立群眾參與和社會監督制度,達到傾聽群眾意見、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真正將住房保障這項民生工程實施好、落實好,讓政府放心、讓市民滿意。

????建立完善動態管理制度

????2008年以來,我市結合建立住房保障信息系統,組織開展了居民家庭調查摸底,建立起住房調查數據的動態調整機制。同時,在退出機制上,采取了主動申報和年度復核相結合的方式,實施動態管理。每年在規定時間內統一實施年度復核,對被保障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情況進行跟蹤復核,對經核查不符合條件的取消保障資格,及時進行清退。

????全力推進信息系統建設

????為科學制定住房政策和住房保障規劃,切實提高各級住房保障部門管理水平,我市自2008年3月份開始,著手建設以“地、樓、房、戶、人”為數據結構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統。該系統由“調查更新、統計查詢、審核辦理、公示發布和流程監控”五大板塊組成,實現了四大功能:一是能夠統計分析市、區、街道、社區四級區域的住房狀況和住房保障需求,為制定保障規劃提供依據;二是能夠反映住房保障能力,實現對保障房源的有效監控和利用;三是能夠展示當前住房保障水平,掌握保障現實狀態;

????能夠實現“兩級管理,三級審核”的網上運行

????兩年來的系統應用表明,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已基本實現了“數據現勢化、服務信息化、平臺共享化、管理動態化”,市、區、街道、社區四級信息化聯動管理,公安、民政、社保、公積金等部門數據共享,各級政府和住房保障部門的決策、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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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市內四區計劃配租(售)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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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開平路的保障性住房四方康居公寓

???青島市住房保障基本情況

????近幾年,市政府先后修訂出臺了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以及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等四個管理辦法,基本確立了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商品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基本實現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場”。

????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實現應保盡保,市區累計已有9178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通過租金補貼、核減或實物配租方式得到保障,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實現了應保盡保。2.4萬套保障性住房全面開工建設。根據《青島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2008-2010年)》安排,三年計劃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24000套。截至目前,累計開工保障性住房項目67個,可提供房源24333套,超額完成了規劃指標。今年,除了3000套公共租賃住房公開配租外,年內還將配租配售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不少于8000套。

????實物配租配售率逐步提高,根據中央要求和我市實際,將原來以貨幣補貼為主的保障方式逐步轉變為以實物配租配售為主。今年年底本期規劃結束時,市區實物配租配售保障低收入家庭將達到3.1萬戶,本期規劃確定的3.5萬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實物配租配售率將超過88%,實物保障水平走在了全國前列。

????五個率先 青島走在保障房走在全國同類城市前列

????我市住房保障多項工作走在了全國同類城市前列,主要體現在五個“率先”:一是率先制定并實施了2008-2010年住房保障發展規劃,明確了住房保障工作目標任務、政策措施;二是率先將保障方式由發放貨幣補貼為主轉變為實物保障為主,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全部實現實物配租;三是率先建立健全了公共租賃住房制度,重點解決“夾心層”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四是率先全面實施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按照建設用地不同性質,分類確定配建比例,實現了保障性住房的合理布局,方便了被保障家庭居住和生活;五是率先開發應用了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基本實現了市、區、街道信息化聯動管理,公安、民政、社保、公積金等部門數據共享,提升了住房保障工作效率和規范化水平,為科學決策提供了基礎性依據。

??????構建多層次的住房保障制度體系

????通過幾年的實踐,我市目前基本確立了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商品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即: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制度為主要保障方式;對中等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支持其改善住房條件,以限價商品住房、舊城區城中村改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等為主要改善渠道;高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主要通過房地產市場調節解決。

????2008年市政府修訂出臺了《青島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和《青島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辦法》,今年9月份我市又出臺了《關于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標志著我市結構清晰、層次分明、覆蓋全面的住房保障和供應政策法制體系基本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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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市內四區計劃配租(售)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表

?????2010年市內四區計劃開工保障性住房建籌項目表

??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

????根據《青島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2008-2010年)》的安排,三年計劃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2.4萬套。截至目前,累計開工保障性住房項目67?個、房源24333套,超額完成開工指標。其中:廉租住房項目44個、房源9333套;經濟適用住房項目29個(其中6個項目同時配建廉租住房)、房源1.5萬套。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今年我市提出了“三個8000套”的工作目標,即年內新開工建設、配租配售、竣工保障性住房各8000套。

????開工建設8000套項目情況,經過各區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今年我市8000套保障性住房落實在13個項目中,已經于6月底前全部開工建設,比去年提前了三個月。配租配售8000套項目情況。除了3000套公共租賃住房公開配租外,還有8000余套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正在進行配租配售,目前公開配租配售工作已經全面啟動。竣工8000套項目情況。今年我市計劃竣工保障性住房項目19個、房源8431套。其中:廉租住房項目13個(3個項目同時配建經濟適用住房)、房源3431套;經濟適用住房項目9個、房源5000套。

????健全推進住房保障工作的實施機制,2007年市政府先后出臺了《關于加快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意見》和《青島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2008-2010年)》等文件,決心利用三年左右時間,通過保障性住房以及“兩改”、筒子樓改造等措施,基本解決3.5萬戶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

????為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我市明確規定,凡是規劃為住宅的房地產項目,都要按照比例配建一定數量的保障性住房。新增建設用地?規劃為住宅的,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舊城區、城中村改造項目,扣除拆遷安置用房后,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實施配建;一般搬遷企業用地規劃為住宅的按照45%的比例實施配建。不適宜配建的土地,要提取相應比例土地收益用于集中建設項目用地的征收補償。實踐證明,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的實施,一方面有利于優化區域布局,使被保障家庭與其他居民共享高品質的小區配套和物業服務;另一方面,大規模保障性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建設和舊城區、城中村改造,對穩定我市房地產市場價格起到了積極作用。

????持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投入。2007年以來,市政府每年投入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資金不少于5億元。截至目前,市區兩級政府已投入住房保障資金約24億元。同時,堅持土地出讓收益回饋民生,規定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不低于15%。2007年以來,市、區兩級財政通過直接投入或讓渡土地收益方式用于住房保障方面的資金已經超過100億元。(青島新聞網記者 朱穎 實習生 趙維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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