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市區冬季清雪工作的通告 ????為確保城市生產生活秩序正常運行,維護良好的市容環境,現將2010-2011年度市區清雪工作有關要求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中的市區是指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以下簡稱“市區”)所轄的行政區域。 ????二、市城市清雪指揮部負責市區清雪工作的統一指揮調度。市城鄉建設委承擔市城市清雪指揮部辦公 ????三、市區清雪實行專業化清雪和社會化清雪聯合作業。市區快速路、高架橋、主次干道的車行道實行專業化清雪,分別由市直屬清雪隊伍和各區直屬清雪隊伍按照劃分的責任區組織實施。對專業化清雪范圍以外的人行道、住宅小區、集貿市場等區域實行社會化清雪。 ????四、社會化清雪工作按屬地化管理原則,由各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街道辦事處應當廣泛動員本轄區駐區單位和居民,按照劃分的清雪責任區,積極參與具體的清雪除冰組織實施工作。 ????五、市區清雪按照輕重緩急,優先實施城市快速路、高架橋、主次干道以及醫院、車站、機場、碼頭、學校、商場等區域的清雪工作。夜間降雪,專業化清雪區域以及醫院、車站、機場、碼頭、學校、商場等重點區域,要求在上午7:00前完成;社會化清雪要在上午7:00前開始。白天降雪,要求在16:30前完成。遇大雪以上天氣,隨下隨清,確保交通順暢。 ????六、清雪除冰以路面無積冰、無殘雪、露出地面及標線為標準,積雪堆放應規范,避免影響行人和車輛正常通行,積雪應在雪停后24小時內清運完畢。融雪劑的使用應符合規范要求,不得向綠地和樹坑拋灑,含有融雪劑的積雪不得堆放在綠地和樹坑內。 ????七、降雪期間,車輛、行人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指揮管理,不得超速行駛、不得爭道搶行。實施道路機械清雪時,車輛、行人要注意避讓清雪作業設備和人員。車輛因突發故障導致影響清雪作業和道路暢通的,應及時向交通管理部門聯系施救。 ????八、嚴格清雪工作獎懲機制,對于清雪工作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通報表揚;未按照要求做好責任區清雪工作的,給予通報批評,對情節嚴重的,按照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九、做好市區清雪,創造良好的城市環境,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駐青部隊、社會團體、學校要率先行動,帶頭參加社會清雪。鼓勵和提倡全體市民以主人翁精神,積極參與城市清雪,共同做好市區清雪工作。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青島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