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城建干部 ????向房產商索賄 ????經法院宣判,獲刑11年 ????昨日,記者獲悉,前不久臨沂市蘭山區法院對臨沂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原主任張玉德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張玉德有期徒刑十一年。 ????據了解,今年61歲的張玉德,大專文化,臨沂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原主任(副縣級)。法院審理查明,2000年至2002年間,被告人張玉德利用擔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玉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于被告人張玉德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贓款已全部追繳,且在歸案后主動供述了尚未被偵查機關掌握的同種罪行中較重的犯罪事實,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遂一審作出前述判決。(記者 李世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