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報訊 市政府辦公廳昨日下發《關于加強醫療糾紛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嚴厲打擊“醫鬧”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維護全市各級醫療機構的正常醫療和工作秩序,保護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和患者的合法權益。 通知指出,醫療機構是履行救死扶傷、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社會公共場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擾亂醫療機構正常診療秩序,侵害就診者合法權益,危害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患者或其家屬就醫療問題提出異議時,醫療機構應當耐心介紹診療情況,并告知其享有的權利和解決醫療爭議的途徑。 通知要求,要嚴厲打擊“醫鬧”違法犯罪行為,對涉及“醫鬧”的刑事、治安案件,應當加大偵辦、查處力度,依法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導致醫療糾紛突發事件處置不力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分;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不按規定及時報告或不積極配合,影響醫療糾紛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由所在單位或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追究責任。 (本報記者 孫慶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