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1月1日,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分局和平大街派出所來了一位報警人,女子神色慌張地說,她和她母親在洛陽街和錦西路交會處被一名出租車司機持刀搶走現金160萬元,母親因傷勢嚴重目前正在醫院搶救。由于案情重大,值班民警馬上逐一上報,警方兵分三路迅速出擊,用1個小時的時間就查明此案竟然案中有案。
女子報警稱
160萬元被的哥搶劫了
2011年元月1日,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分局和平大街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110民警送來的一名女報案人,據報案人講:她和她母親在洛陽街和錦西路交會處,被一名出租車司機持刀搶走現金160萬元,現在其母親正在醫院搶救。”案情重大,警方高度重視,迅速調動警力偵查。隨后經詢問,報案人講:她和母親攜帶現金160萬元,打車到民生市場后,又攜160萬現金行走大約2000米到錦西路時,一名出租車司機持刀將其母親扎傷后將160萬元現金搶走。但此時據已在事發現場的民警反饋,現場并沒有發現打斗痕跡。
警方分析,這起案件存在很多疑點:疑點一,1月1日為元旦放假日,一次性提取160萬元現金的可能性存在疑點;疑點二,只有兩名女子攜帶160萬元現金出行,這種可能性也不大;疑點三,在報案人所說的事發現場沒有打斗痕跡。針對此情況,刑警和派出所警力聯動,分成三個小組分頭工作,一組繼續到事發現場調查取證,二組到醫院做報警人母親工作,三組繼續做報案人工作。最后,在強大的攻勢下,報案人講明了事情真相,原來女孩是受母親指使來報假案。
警方調查發現案中有案
母親自殘后讓女兒報假案
在警方的詢問下,受傷的母親李某(女,1963年1月4日出生,戶籍地和平大街派出所)交待說,她早先在打麻將時認識了一個出手闊綽,靠放高利貸發了財的麻友,貪心一起,李某從其姐姐處借來100余萬元,再加上自己的50余萬元錢,借給那位麻友放高利貸,結果就在最近,李某和麻友失去了聯系。李某怕姐姐追要此錢,事情敗露,就于當日11時許,伙同其女兒陳某(女,1987年3月19日生,戶籍和平大街派出所)打車來到洛陽街和錦西路交會處,李某用事先買好的美容刀割了自己前額和頭部幾刀,讓其女兒報警,謊稱被人搶走160萬元現金。沒想到,1個小時內就被警方迅速查明了真相。
目前,母女倆因報假案被警方行政拘留。(何淑華 記者 陶彬 實習生 鮑燕/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