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昌市一名禽獸父親,在假釋期間多次強暴自己未滿14周歲的兩名女兒,并使其中一個女兒懷孕流產。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通報,法庭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公訴機關指控,樂昌市坪石鎮某村現年42歲的村民鄭某,1996年12月25日因犯搶劫罪、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服刑期間他與妻子協議離婚。鄭某于2006年11月1日被假釋,考驗期至2011年4月14日止。 ????2007年8月,鄭某在自己家中房間內叫二女兒(未滿14周歲)一起睡覺,女兒不從,他便強行與二女兒發生了關系。此后,鄭某多次強暴二女兒,并致使二女兒于2009年10月懷孕流產。去年2月25日晚,鄭某在樂昌市坪石鎮共和街32號出租屋內再次對其二女兒實施強暴時,被其小女兒發現并打電話報警,被接報趕來的樂昌市公安民警當場抓獲。 ????犯罪嫌疑人鄭某歸案后,還供稱其在坪石鎮苦竹村出租屋內對其小女兒(未滿14周歲)實施了強奸,并在此后多次強行與小女兒發生關系。(記者 卜瑜 通訊員 汪次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