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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網1月19日訊(記者 周霄 通訊員 王坤欒俊)婚前缺乏了解,婚后雙方因生活瑣事又大打出手,最終導致蓬萊一對小夫妻各奔東西。氣憤之極的男青年王某在辦完離婚手續的當天,將理應支付女方劉某的60000元人民幣使勁撒向天空,霎時間一張張嶄新的百元大鈔似雪片般飄落而下……,這正是今年1月14日,發生在蓬萊市區的真實版讓鈔票“飛”一幕。 原來,這位當街拋灑百元大鈔的男青年王某,現在是該市某行政機關的一名公務員,今年28歲,大學本科文憑。王某大學畢業后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現在的單位,成了一名人人羨慕的國家公務員。 王某平時工作上積極要求進步,努力學習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提高很快,經過短短兩年時間的歷練就成了單位的業務骨干,并深得領導器重。但美中不足的是一直未找到中意的心上人。這幾年,看著一同進入單位的幾名同事,有的嫁了如意的心上人,有的步入婚姻的殿堂,有的已為人父母。 常言說的好,“年輕人生活中缺什么都別缺了感情的慰藉。”每當夜深人靜之時,王某躺在床上反來復去睡不著覺,想起這事來心里就不是個滋味。 2010年9月,經熱心大組牽線,王某與該市某金融部門的女青年劉某相識,經短暫接觸,彼此印象都不錯,雙方遂決定交往一段時間。 “戀愛中的時光是甜蜜的,戀愛中的人是天底下最幸福的。”自從談了戀愛,每到周末,王某便會帶著女朋友劉某外出旅游,大海邊、公園里都留下了他們相依相偎的身影。 經過兩個月的交往,男女雙方的感情極劇升溫,由原來的初步印象還可以到非劉某不娶、非王某不嫁的程度,于是,雙方于2010年11月到民政部門領取了結婚證,正式確立了法律上的夫妻關系。 領了結婚證后,王某多方籌措資金在市區買了房,準備作為小夫妻的新婚用房。但因為一件生活小事,雙方大打出手,繼而鬧出許多糾紛。男方父母對女方的人品很不滿意,女方家人也借故對王某百般指責。由于雙方本來婚前就缺乏感情基礎,匆忙結婚,雙方家人也橫加干涉,多因一果導致雙方關系急轉直下,最終降至冰點,2011年1月初雙方辦理了離婚手續。 因為房屋是王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購,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該房屋自然應屬王某和劉某的夫妻共同財產。該法第十九條還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本案中,王某雖主張雙方婚前有約定,各人財產歸各自所有,但由于沒有書面證具佐證,加上劉某又不予認可,就只能適用法定分割制。 王某感覺劉某未出一分錢,因為是夫妻關系就得分得60000元錢,心里感到不平衡,于是,就出現了當街撒錢的戲劇性一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