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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迎接2014年青島世界園藝博覽會,針對我市城區戶外廣告和門頭牌匾布局不合理、設置過多過濫,造成視覺污染的實際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青島市戶外廣告的設置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市政府決定開展“視覺污染”整治集中行動。 ????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市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范圍內,凡是戶外廣告設置詳細規劃未經批準實施的區域,一律不得設置新的戶外廣告,已經批準設置,并且超過批準期限的,不得辦理相關延續手續。 ????二、未經聯合審批,擅自設置戶外廣告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強制拆除。 ????三、各區政府、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對轄區內的門頭牌匾的設置進行規范整治。 ????四、各區政府、各相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履行職責,確保按期完成全面清理整治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青島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