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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1日上午8點,廣東通報了對羅蔭國的處理決定。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已經成為“前任市委書記”的羅蔭國因職務犯罪,經廣東省檢察院報請廣東省委批準,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具體的事實,是他收受某私人老板人民幣25萬元、港幣230萬元的賄賂。沒有經過“雙規(guī)”,直接“一步到位”被廣東省檢察院刑拘。 被采取措施的羅蔭國開始牽出更多官員:2月16日下午,前茂名市國土局局 那么,這個把市委書記拖下水的神秘“私人老板”究竟是誰? 一個商人引發(fā)茂名官場震動 在羅蔭國落馬以前的一年多時間內,茂名市已經有一連串的官員落馬。原常務副市長楊光亮、原副市長陳亞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原隊長程彬、國土局原局長李邵、茂港區(qū)原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分局局長楊強等等。 非常時期的茂名,民間的猜測和傳說有許多版本。如此多的落馬官員和如此多的是是非非,牽出羅蔭國的那根“導火索”究竟是什么? 記者在當地調查得知,這都與一個名叫柯國慶的商人有關。 現(xiàn)年55歲的柯國慶,上世紀80年代末的時候曾經是茂名市委外宣辦的一個副科長,90年代初的時候下海組建了富達公司,后來,又開始涉足房地產。 2011年1月20日,幾十名群眾高舉著“嚴查貪官,還我南香城土地”的標語,來到茂名市委大院門口聚集。 正如茂名市一位本地官員告訴記者的那樣,這上千畝地,牽涉到千家萬戶的利益。因為這塊地皮的事,已經引起了很多人的上訪。2009年被抓的常務副市長楊光亮,曾經就是協(xié)調解決這塊地遺留問題的協(xié)調小組組長。而他的犯罪事實中,就有涉及這片土地的受賄行為,行賄者就是柯國慶。 茂名一位官員介紹,柯國慶有茂名市“地下組織部長”之稱,他已經玩轉了幾個廳級領導。在羅蔭國落馬之前的1月中旬,柯國慶被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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