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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的方女士在事業上非常成功,目前年薪達到50萬元,是朋友們羨慕的高級女白領。可是外人很難想到,她卻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幾次被老公打傷送進醫院。 今年1月,她上訴法院要求離婚。上周五,法院開庭并當庭判決,雙方離婚,兒子歸方女士撫養。 年薪50萬的高級白領 卻是家暴受害者 方女士今年34歲,寧波人,家境富裕。2004年3月,方女士跟自己開公司的金先生結婚。兩年多后生下一個兒子。 近兩三年,方女士的事業越來越順,目前年薪已超過50萬元,已是朋友們羨慕的高級女白領了。 “但誰又知道,我回到家時,卻要不時忍受老公的毆打。”方女士說,兩年來,她多次被丈夫打傷,好幾次都去醫院看傷。 在接受法院調查時,方女士拿出一疊病歷本、驗傷單、醫學鑒定書。她說,這些都是老公打的。 方女士說,從2009年開始,金先生對她的毆打越來越厲害,甚至還以暴力威脅她的家人。“有時候是為了一點小事,有時是喝醉了酒,沒有任何理由。” 2009年12月底,方女士實在無法忍受,報警,此后兩人分居半年。 去年11月10日,金先生又對方女士大打出手,導致她右手骨折。這次,方女士只好向寧波市婦聯求助,申請反家庭暴力庇護。 今年1月,方女士上訴海曙法院,提出離婚。 三封保證書 都是老公打完后寫給她的 方女士說,金先生常常打完了她,又給她寫保證書,這讓她一度產生了幻想,以為噩夢會醒來的。 方女士拿出了3封金先生寫的保證書。在上面,金先生除了道歉,還表達了自己對方女士的情義,每一封保證書都有上千字。 “我幾次相信了,但后來發現,這些東西,在他動手的一剎那,根本就不起作用。”方女士說,她已不再相信金某,決意要離婚。 上周五在法庭上,金先生承認了自己的過錯,愿意改正,但不愿離婚。 家庭暴力觸犯《婚姻法》 法院可據此判離婚 承辦法官說,一般來法院調解離婚的,只要一方表示不愿意,我們總會給雙方考慮的機會。 “但面對方女士這樣的事,我們還是決定,第一時間判雙方離婚。”法官說,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間如有家庭暴力或虐待行為,經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這也是對婦女權益的一個保障。” 最終,法官判決方女士和金某離婚。雙方達成財產分割協議,方女士還獲得了兒子的撫養權。(通訊員 李義山 記者 王益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