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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感冒發燒,家住團島的王女士就近來到市南區人民醫院就診,醫生診斷后開了3天的吊瓶,打到第二天時出現鼓針和輕微腫脹,王女士感覺不放心便換了家醫院治療,病好后王女士帶著剩下的藥到醫院退時卻遭到拒絕。“病沒給俺治好,這剩下的藥還不給退,這醫院也太霸道了吧。”昨天上午,市民王女士撥打早報熱線82888000反映此事。 患者: 沒用的藥憑啥不給 王女士告訴記者,一個月前由于感冒發燒,吃藥控制不住,于是她便來到市南區人民醫院就診,醫生診斷過后給她開了3天的吊瓶,一共是250多元。第一天注射后效果不錯,感冒癥狀有所好轉,可第二天打針中途鼓了一次針,本來就很怕疼的她不得不打第二針,后來打著打著,手臂又出現腫脹的情況,醫務人員拔了針后她就回了家,后來在社區醫院治好了感冒。前幾天她拿著剩下的3個吊瓶和沒用過的一些針劑到醫院退,可醫院前臺服務人員告訴她,這些藥買了就不能退。 醫院: 將給予退款處理 下午,記者聯系到了市南區人民醫院門診辦公室,對方表示,醫院沒有規定不能退剩藥,退藥時需要帶當時開具的發票等證明,可能是當時王女士沒帶齊這些證明,王女士可以帶著剩下的藥和發票等證明直接來門診辦公室,院方可以給王女士退款退藥。見習記者 王曉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