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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在線訊 3月30日,原伊犁州建設局副局長丁武軍在烏市中級法院受審,檢察機關指控其在任職期間,收受賄賂21起,涉案金額201萬元。 當日上午,45歲的丁武軍被法警帶入被告席時,臺下他的老母親忍不住抹起了眼淚。丁武軍看了看旁聽席的親友,轉身面向法官站定。 檢察機關指控,2002年至2005年,丁武軍利用擔任伊犁州建設局招標辦副主任的職務便利,幫助伊犁新磊住宅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伊 2001年至2006年期間,丁武軍利用擔任伊犁州建設局招標辦副主任、主任的職務便利,幫助伊犁州永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標當地財貿學校住宅樓、新疆阿希金礦8號職工住宅樓等4項工程,先后4次收受該公司項目經理楊某8萬元;2006年,丁武軍幫助潘某掛靠的江蘇南通六建,中標伊犁州婦女兒童活動中心、江蘇遠程教育中心工程,其先后3次收受潘某16萬元。丁武軍還5次收受了伊犁州同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負責人3萬元至20萬元不等賄賂。 2009年3月至2010年4月,丁武軍任伊犁州建設局副局長期間,通過幫助建筑單位中標的方式,先后收受伊犁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項目承包人20萬元、伊寧市建設總公司施工隊負責人20萬元、伊犁銀路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經理15萬元、奎屯金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經理10萬元、伊寧市永同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經理2萬元、兩次收受伊犁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共計25萬元、伊犁州華西建筑有限公司項目經理23萬元、伊建集團項目經理3萬元。 2010年5月27日,丁武軍因涉嫌受賄被烏市公安局刑事拘留。6月3日,被自治區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逮捕。11月1日,自治區檢察院以丁武軍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移送烏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稱,丁武軍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201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丁武軍認為有1起3萬元的數額和實際不符,應為3000元左右。有兩筆錢是自己和對方的借貸關系,并非收受的賄賂。其中一筆是23萬元,另外一筆是2萬元。 當日,法庭未當庭宣判。 對話 “錢啥都沒干,全放在家里” 公訴人:為什么要收受行賄人的錢? 丁武軍:這21人都是沖著我手中的權力來的,剛開始,我也沒有收錢。但時間長了,我的世界觀也發生了變化,金錢欲望,讓我放松了警惕,當時想他們有求于我,收錢也是合情合理。 公訴人:收了錢后,你是怎么幫忙的? 丁武軍:在招標過程中,要想中標有三點很重要:一是給他們提供技術服務,比如在報價上給一些參考數據;二是專家打分,自己會給專家暗示給哪家單位打高分,分高的中標率高;三是建筑單位自己打分。這21人最后在工程上全部中標了。 公訴人:明知道受賄是犯法的,為什么還要收錢? 丁武軍:前面的時候我也沒收錢,有人跟我說,你收的是小頭,怕什么?還有就是迫于壓力。他們找我幫忙時,說是某某安排的,中標后,他們表示感謝,別人收了你不收,我擔心在某些方面受影響。 公訴人:那些錢干什么用了?家人是否知道? 丁武軍:錢啥都沒干,全放在家里了,沒告訴家里人。妻子還曾勸我,千萬別收人家的錢,后來我想,別人能拿,為什么我不能拿?所以就沒有給她說。在檢察機關調查期間,我意識到事情重大,就讓家里人把錢全都交到辦案機關,包括家里的錢。 現場 兒子庭上受審 母親庭下抹淚 “案發前,我是伊犁州建設局副局長,負責工程建設、招標工作。”庭審開始,丁武軍聲音很低沉,他個頭不高,穿著卡其色外套,戴著眼鏡,看上去很平靜。 聽到他開口,旁聽席的一位老太太抹起了眼淚。其余的親屬看著丁武軍都神情凝重,一言不發。 當聽到公訴人提到一筆筆數額,丁武軍均表示“沒有異議”時,這名老太太仿佛支撐不住,她傾斜著起身,一名男子扶著她離開法庭。十幾分鐘后,老太太被男子扶著進法庭重新坐下,一直無聲地抽泣著。 在最后陳述中,丁武軍說,在偵查機關調查過程中,自己主動交代了多起受賄事實,并主動讓家人將贓款及家里的財產上交。 “希望法庭能從輕處罰。”丁武軍說完后,法官宣布退庭。 “媽,你放心吧,我挺好的,你就回去吧。”丁武軍被帶離時,轉身向旁聽席哭泣的老太太輕聲說了一句。 老人難過的扭過頭,向丁武軍擺擺手,示意他跟法警走。(記者 饒俊華 通訊員 任巖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