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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平日里喜歡上網聊天,偶然一次機會在網上結識了男網友朱某,兩人好似非常投緣,很快發展成為男女朋友關系,甚至對方經常住在李某家里過夜。去年7月下旬一天晚上,李某睡得正香,朱某悄悄起床,替李某“收拾”起了東西,把李某的筆記本電腦、手機、價值8500多元的名牌女表都裝進了自己的口袋。到手了這些值錢的財物,朱某似乎還不滿足,看到李某家里還有一些舊版的人民幣、外幣等,于是又拿走了13元美金、10元港幣和10元歐元,隨后悄悄離開李某家。 ????李某的財物不翼而飛,朱某也沒了蹤影,她趕緊向警方報了案,此時朱某已經將盜竊得手的財物交給了自己的哥哥保管,自己則繼續上網“追蹤”下一個目標。朱某作案兩個月后,警方便找到了他,朱某承認此事后,很快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后認為,朱某盜竊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鑒于他能夠積極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酌情輕判有期徒刑3年。 (記者 于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