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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借貸也好,民間借貸也罷,這都說明,中國民間金融資本或地下錢莊亟待規范和合法化?;蛟S這樣,才能避免出現更多的“吳英”,而中小企業也能合法且順利地獲得資金來源 “對于吳英案的性質,不止旁觀者在關注,據我了解,法院內部其實也在就罪責、量刑等在不斷爭論。”4月11日,“吳英案”當事人吳英的代理人、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張雁峰律師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說,“目前,我和當事人吳英等人還是堅持一直以來的觀點:吳英借錢不是非法占有為目的的行為。這也是我堅持一審和二審無罪辯護的重要原因。” 張雁峰還對本報記者透露,二審的庭審過程和他們之前的預期相差不多,吳英本人精神狀態也比較良好,“目前,我和吳英等人都對二審可能的改判充滿了信心。因為,我們最新的取證充分詳實,法院也認真進行聆聽,所以,改判的可能性很大”。不過,另一位代理人、同屬京都律師事務所的楊照東律師始終沒有接聽本報記者的電話。 “非法借貸也好,民間借貸也罷,這都說明,中國民間金融資本或地下錢莊亟待規范和合法化?!弊蛉?,溫州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會長周德文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或許這樣,才能避免出現更多的"吳英",而中小企業也能合法且順利地獲得資金來源?!?/p> 從巨富到階下囚 吳英,曾被東陽人稱為“傳奇富姐”,她的種種經歷也的確“神奇”。公開資料顯示,1981年5月20日,吳英出生于浙江省東陽市歌山鎮西宅村,1997年,她就讀于東陽的一家技校,一年半輟學之后,轉而學習“女子美容”。兩年后,她與丈夫周紅波開設美容院,隨后輾轉廣東、浙江等地經營娛樂項目。隨后,她自創浙江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并成為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仿佛是一夜間突然出現的人物,吳英2006年成為浙江乃至全國的知名女性,不僅因為其25歲左右的年齡,更因為其高調的“燒錢”手法當年,她能一口氣在一家樓盤買下40多間商品房,直接推高當地的房地產價格;2006年,吳英先后投資3.5億元開設12家企業,并同步籌措4家公司。如此大的魄力,讓業界驚呼。 隨之而來的,是關于她資金來源的種種猜測,有人說,她早年曾將所有的資金都投入期貨市場,并大賺特賺了一筆;也有人說,她認識了來自東南亞的軍閥,并取得了一筆巨額財富;還有人將矛頭直指她的“洗黑錢”行為?!拔业腻X都是干凈的?!?007年1月下旬,在杭州舉行的媒體見面會上,吳英否認了后兩個傳聞,“我所有錢的往來,每一筆都有銀行記錄。” 2007年2月10日,對外澄清資產來源還不到一個月時間的吳英被拘捕了。像一夜暴富、一夜成名一樣,她的被拘還是被加上了“突然”二字?!皞髌娓唤恪眳怯?,就此淪為階下囚。被捕時,吳英的身家據說有38億元,資產位列楊瀾(40億元)之后,是胡潤百富榜中排名第68位的“明星”。 一審采用最高量刑 對于吳英涉案的具體罪行,東陽警方當年的調查稱,“吳英以月息3分以上的高利率向社會公眾借款,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重大嫌疑。” 但據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吳英案的《判決書》認定,“吳英在2006年4月成立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前,即以每萬元每日35元、40元、50元不等的高息或每季度分紅30%、60%、80%的高投資回報為誘餌,從俞亞素、唐雅琴、夏瑤琴、徐玉蘭等人處集資達1400余萬元。這些人大多系吳英在寧波慈溪認識的朋友?!睋J定,吳英在負債上千萬元的情況下,為了資金鏈的延續,于2005年下半年開始,繼續以高息和高額回報為誘餌,大量非法集資,并用非法集資款先后虛假注冊了多家公司。為掩蓋其已巨額負債的事實,又隱瞞事實真相,采用給付高息或高額投資回報,用非法集資款購置房產、投資、捐款等方法,進行虛假宣傳,給社會公眾造成其有雄厚經濟實力的假象,騙取社會資金。 所以,在2009年12月18日作出一審判決時,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還審理查明,被告人吳英先后從林衛平、楊衛陵、楊衛江等11人處非法集資7.73395億元,用于償還本金、支付高額利息、購買房產、汽車及個人揮霍等,并實際集資詐騙3.84265億元。 “相較于當初警方調查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的罪行更重一些。”昨日,江蘇明弘律師事務所吳俊鋒律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解釋,據《刑法》規定,前者在量刑上較低,最高判刑10年左右;后者量刑較重,視個人目的、主觀意愿等審理情況而定,一審判決中的吳英因個人揮霍等原因,或被法院認定情節嚴重,所以,法院適用了最高量刑死刑。 二審五大爭辯焦點 “盡管當時法院以證據確鑿為由,建議吳英不要進行上訴。但兩位無罪辯護的代理律師楊照東和張雁峰及吳英本人一直不認同法院的認定。所以,一審結束后,他們就積極進行了上訴,并為二審作準備?!弊蛉眨晃婚L期跟蹤此事的業內人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說,“至去年7、8月,他們就確定了上訴的種種理由和質疑。從目前情況看,二審審理進程和當初預計的情況未有太大差別?!?/p> 在沸沸揚揚傳了近一年之后,今年4月7日上午9時許,吳英集資詐騙案二審在浙江省金華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據稱,控辯雙方經過五個多小時的法庭辯論,于當天下午3時多庭審結束,但法庭沒有當庭作出宣判。 但據媒體報道,在二審過程中,吳英主動承認犯了當初東陽市人民檢察院所偵查認定的“非法集資公眾存款罪”(量刑最高10年)。此舉讓當時律師和吳英的父親“沒有想到”。對此,張雁峰對本報記者說出了當時法院時的細節,“當時,法官曾問她,這是不是吳英的一種策略。吳英當時的回答是"真誠悔罪"。但我們當初認為,這一罪名應同樣不予承認,或許,這也是吳英期求減小量刑的表現之一?!?/p> “我們論證的焦點主要集中在幾個方面?!睆堁惴暹M一步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詳細解讀,“第一,集資或借貸行為到底是個人行為還是單位行為;第二,吳英是否使用欺騙借款人的手段;第三,吳英的債權人是否能被認定為"社會公眾";第四,吳英到底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還是以借款為目的;第五,我們認為,吳英本身是誠信的,在事發前,其仍在對債權人還款。” 對于這五大爭辯焦點,東南大學法學院張馬林律師對《國際金融報》一一解析,“首先,如以單位罪認定,吳英的個人行為只是非法集資其中的因素之一,其公司本色集團也將承擔不可推卸的責任;若個人行為,則意味著,吳英的種種舉動是影響案件的惟一因素。顯然,前者的量刑小于后者。其次,欺詐行為主要分為虛構重大事實和隱瞞已存在的重要事實,需要指出的是,案件這一點上爭論的問題是,吳英到底是主觀上本身的認識錯誤,還是明知相關事宜是錯誤的,卻仍向投資者灌輸其錯誤理念。再次,對于債權人的認定,這需要看主審法官的意見,因為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社會公眾"的認定是相對的,比如,到底多少人數能達到"社會公眾"的標準。另外,在非法占有和借款這兩個目的的區分上,同樣需要主審法官來判斷,打一個比方,一位消費者為了自己的房子向朋友借款,在買房之前卻將借款買房的錢先花掉了,但這并不能說明,沒買房子就意味著對借款人的錢進行了非法占有?!?/p> “案件代理律師如果能在上述爭論焦點中的取證得到法院的認可,那么,吳英就有改判的可能了?!睆堮R林稱?!皬挠绊懮峡矗摪讣缫殉搅税讣旧?。因此,法院在作出二審判決時,肯定會適當考慮輿論的情緒,尤其是,一些受害人的情緒?!眳强′h稱,“所以,現在下結論還為時尚早。” 張雁峰說,“吳英、吳英的父親和我均認為,改判的可能性較大。且改判可能出現三種情況,一種是罪名不變,但更改量刑;一種是罪名和量刑均有改變;還有一種是無罪釋放。但最后一種的可能性很低?!?/p> “吳英”實非個案 據記者查閱的資料,吳英在浙江并不孤單。2008年3月21日,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一審判處麗水女子杜益敏死刑,并于次年8月5日被執行死刑;2010年2月23日,臺州女子王菊鳳因集資詐騙被臺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國家相關部門在民間借貸方面一直很嚴格。”對于上述現象,周德文對記者介紹,“浙江地區一直是重點監管的區域。事實上,早在上世紀80年代開始,就有很多人因"非法集資"等罪名被判刑,甚至是采用了最高量刑?!?/p> “但包括吳英案在內,相關部門的行為顯然是治標不治本,因為民間借貸的市場需求非常大。一個側面的佐證是據我掌握的資料,幾乎可以判定,沒有一家民營企業在起步階段沒有采用過外界口中的"集資"手段或是從民間資本進行高利息借貸。”周德文說,“而且,即使有轟動全國的吳英案在,浙江的民間借貸資本依然活躍異常,未有太大放緩?!?/p> 周德文認為,與其一味“治標不治本”地打壓“根本不可能萎縮的市場需求”,還不如在規范化和合理化上下功夫。 張馬林表示,“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地下錢莊的業態根本不可能完全取消。因為,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的發展確實需要資金。但往往,國有商業銀行不會將這些借款貸給這些中小企業,而他們也不得不選擇高息的民間借貸,市場需求的增大和高回報,又更進一步地推動了民間借貸利息的提高和民間借貸的規模。” “所以,相關部門在治堵的同時,還應在立法建設等方面進行疏導。這樣,堵、疏相結合,可以有效地控制民間借貸的使用和使用方向?!睆堮R林說,從長期來看,相關部門應打破中國金融的壟斷體制,更進一步地推進市場化,以改變國有大銀行對中國金融市場的絕對壟斷,以讓廣大充滿活力的中小企業解決資金之需。(作者:黃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