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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外廣告敬請“對號入座” 為了迎接2014年世界園藝博覽會,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日前青島市政府在市區開展了“視覺污染”整治集中行動,并組織編制《青島市戶外廣告、招牌設置總體規劃》。昨天該規劃正式出臺,本次戶外廣告、招牌設置規劃覆蓋七區,規劃時間為2011—2020年,在此期間,戶外廣告設置實行分級控制,每個區列出了宜設和限設路段。 中心城區納入規劃 這次規劃范圍 記者了解到,本次規劃將落實青島市“世界眼光、國際標準、本土優勢”相結合的規劃目標,滿足經濟發展對戶外廣告、招牌的需求和“視覺污染”整治集中行動要求。布局方面將沿市、區級商業中心、商業街及其延伸區域分布,形成“面、線、點”結合的戶外廣告布局體系。“面”主要指沿市區級商業中心、商業街等范圍內設置的戶外廣告;“線”主要沿市區級商業中心、商業街及其延伸區域范圍內的主要商業路段設置的戶外廣告,包含157個路段;“點”主要指沿允許設置戶外廣告的路段上各個地塊或建筑設置的戶外廣告。 設置將實行分級控制 根據規劃,今后島城的戶外廣告將實行分級控制,分宜設、限設、禁設三個級別對允許設置戶外廣告的區域、路段、地塊進行控制,并從空中上形成“面、線、點”結合的戶外廣告控制體系,禁設區不得設置除公交候車亭廣告、電話亭廣告、報刊亭廣告、公益廣告、政府公共信息發布平臺以外的長期性戶外廣告設施。 宜設指在滿足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允許集中設置多樣化的戶外廣告設施。限設指允許適量設置戶外廣告,但更為嚴格限制戶外廣告類型、數量、位置、密度等內容,戶外廣告設置位置、大小、密度、照明等內容為強制性要求。戶外廣告內容、形式、風格、色彩等內容為指導性要求。 嚴禁在建(構)筑物樓頂面、在本單位自有或租賃的建(構)筑物及建筑用地界線范圍以外、危房或設置后危及房屋安全、損壞城市公共綠化、建(構)筑物的玻璃幕墻上(無結構性招牌除外)等位置設置招牌。 本版撰稿 記者 王磊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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