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北京的吳老太太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這份判決書是吳老太太用來向兒子“追債”的--要求兒子向她支付撫養孫子的費用。 ????審理此案的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的法官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隨著“獨一代”逐漸步入育齡階段,在日益攀升的生活成本、緊張繁忙的工作壓力和傳統文化面前,他們的父母“隔代撫養”“獨二代”的現象越來越多,而這一浸潤著親情的社會現象目前正越來越難以承受來自法律的無奈和隱憂。 ????“獨二代”成長費用誰埋單 ????剛過而立之年的李軍被自己的母親吳老太太告到了法院,原因是老母親向他和前妻發出了給付孫子撫養費的“法律通牒”。 ????2009年,李軍和妻子林琳離婚,雙方自愿達成協議,約定兒子小偉由李軍撫養,林琳每月擔付子女撫育費800元,小偉從此和奶奶一起生活。 ????2011年年初,吳老太太眼瞅著自己的身體越來越差,左思又想后,決定向西城區法院起訴兒子和林琳,要求他們擔負自己所支付的撫養費用。 ????法院查明,李軍和林琳離婚后,經協議小偉由李軍撫養,林琳按約定每月支付了撫養費,對吳老太太要求再行給付的要求,有理由拒絕。而李軍作為孩子的父親,并沒有實際盡到撫養孩子的責任,應該向自己的母親支付小偉的生活費和相關的一些其他費用。因此,法院最后判決,李偉向自己的母親支付1萬多元。 ????審理此案的法官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從法律層面來講,作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父母負有不可推卸的撫養義務。但在“隔代撫養”成為普遍社會現象的當下,祖父母、外祖父母對孫子女、外孫子女在經濟上的過多付出直接導致了“獨一代”對老人的過度依賴。老人因經濟問題與子女發生矛盾的隱憂成為“隔代撫養”對親情的最直接傷害。法院對此的處理因“獨一代”婚姻狀態的不同而有所區別。 ????在“獨一代”婚姻正常存續期間,他們的父母出于自愿為“獨二代”做出經濟上的付出。在這種情況下,因偶然的家庭矛盾等因素促使老人向子女追索撫養費的請求不能獲得法律的支持。不過,因子女不盡贍養義務而引起的追討情形除外。 ????對于“獨一代”離異的情況,如小偉的父母在沒有對他盡到撫養義務的情況下,祖父母有權利提起訴訟并獲得法律的支持。 ????“獨二代”監管之責存爭議 ????2010年,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女婿狀告岳父賠償案”引起了社會的高度關注。由岳父照看的孩子,在老人打盹時攀爬自家的窗戶,不幸墜樓身亡。女婿認為岳父照顧孩子失職,向法院起訴索賠30萬元。岳父舉證證明自己曾以安裝護欄等措施提前盡到了可能范圍內的注意義務。法院最后認定純屬意外,沒有支持女婿的訴求。考慮到女婿的感受,判令岳父向女婿賠付1萬元。 ????西城區法院的法官告訴《法制日報》記者,現實生活中,這種“隔代撫養”模式下“獨二代”發生死亡或傷殘的意外情況時有發生。對于這種所有人都不愿意面對的事實,真正通過法律途徑尋求解決的案例并不多見。大多數情況下,自認為失職的老人往往主動背負沉重的精神枷鎖,獨自包攬全部責任。 ????據了解,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同時,民法通則也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有監護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作為第一序列擔任監護人。 ????“在當前‘隔代撫養’成為社會普遍現象的情況下,即使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得不或者主動承擔了撫育‘獨二代’的責任,‘獨一代’作為他們的法定監護人,依然負有直接責任。除非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照顧‘獨二代’的過程中出現故意或重大過失,否則無需承擔失職之責。”西城區法院的法官說。 ????“隔代撫養”引探視權難題 ????《法制日報》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獨一代”離異后,對孩子的撫養多由一方老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不直接撫養“獨二代”的一方老人,往往在探視“獨二代”時遇到很多障礙,而現行法律規定的狹窄成為他們維護自身探視權的最大制約。 ????據了解,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法律明確了父親或母親是探視主體。但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否可以作為探視權的主體,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西城區法院的法官對《法制日報》記者說,婚姻法解釋(一)對此作了一些補充:“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對未成年子女負擔撫養、教育義務的法定監護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權的請求”。也就是說,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近親屬是否享有探視權,主要看他們是否是承擔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義務的法定監護人。但在“獨一代”具有監護能力的情況下,法律程序又不允許賦予曾進行過“隔代撫養”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監護權,因此老人若想探望曾經一起生活的“獨二代”,由于不具有提起訴訟的主體條件,難以獲得法律的支持,探視權被迫受到剝奪。 (本文案例中所涉人名均為化名)本報通訊員劉白露本報記者趙麗 |
上一篇:因看電視生悶氣8歲男童腦出血
下一篇:童裝產品抽樣合格率提高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