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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職工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前的信息系統,基本能夠滿足參保信息查詢、網上審核、醫療費用結算、生育津貼查詢并逐月社會化發放等綜合功能。但隨著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覆蓋面的擴大,享受人數近10萬人,生育保險承擔的社會責任明顯加大。統籌后,為了更好地服務日益增長的參保群體,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結算精細化、信息化管理的角度,進一步提升生育保險公共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一、生育保險待遇更加精細 (一)生育保險醫療待遇 生育醫療費結算標準統一按《關于生育保險醫療費實行單病種最高限額結算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青勞社[2004]59號)規定執行。參保職工在生育保險協議服務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三個目錄”范圍或生育保險特殊需要診療項目目錄的醫療費,低于結算標準的,據實結算;超過結算標準的部分,由職工個人負擔。一是參保女職工合法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內因妊娠和分娩發生的醫療費以及患妊娠期并發癥、分娩并發癥、產后產褥病癥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符合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按規定予以支付,超出部分職工個人自負。二是參保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絕育術后的復通手術及住院治療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發生的醫療費,符合生育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按規定予以支付,超出部分職工個人自負。 (二)生育津貼待遇 女職工合法生育或流、引產按規定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本人分娩前當年度月均社保繳費工資為基數,按對應享有的產假天數按月計發。一是生育順產的為90日,晚育的增加60日;難產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 二是女職工妊娠不滿2個月流產的,產假為15天;妊娠2個月以上不滿3個月流產的,產假為20天;妊娠3個月以上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為30天;妊娠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產假為42天。 ?(三)男職工生育補助金待遇 男職工配偶無工作單位的,該男職工在其配偶分娩前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一年以上,且其生育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按規定的生育保險醫療費結算標準的50%享受生育補助金。 ?二、生育保險待遇的申領和結算更加便捷 (一)生育醫療費結算 1、在統籌區域內生育醫療費的結算。 (1)資格確認。參保職工就診時須持本人社保卡、居民身份證、《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合法生育二胎的持《生育證》,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持《結婚證》)(以下簡稱“一卡一證一冊”), 其中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需同時持單位出具的《青島市城鎮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證明信》,由生育保險協議服務機構刷卡確認生育保險待遇資格。 (2)參保職工結算醫療費。參保職工應在生育保險協議服務機構刷卡結算醫療費。超出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部分職工個人負擔。 2、在統籌區域外生育醫療費的結算。 (1)生育待遇標準。參加本市生育保險但需在異地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按照我市統一的結算標準結算醫療費。 (2)轉診備案。參保職工異地生育應于生育或就醫前持“一卡一證一冊”等材料前來辦理轉診手續(急診除外),領取《青島市城鎮職工異地生育診療介紹信》。 (3)生育醫療費報銷。參保職工所在單位應持《青島市城鎮職工異地生育診療介紹信》、病歷復印件(包括出院記錄、手術記錄、醫囑單等)、費用明細清單和醫療費用收據、“一卡一證一冊”等材料,于費用發生后的次月1日至10日前來辦理報銷。 ?(二)生育津貼的支付 1、生育津貼實行社會化發放。參保職工應于實行計劃生育手術或分娩出院后次月的1日至10日,由職工所在單位前來辦理申領生育津貼手續。生育津貼按月銀行發放。 2、辦理申領生育津貼手續應提供證件。參保職工所在單位應持職工本人的“一卡一證一冊”以及農業銀行結算戶存折或借記卡及《青島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參保單位申領職工生育津貼審批表》,其中分娩生育的還須提供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計劃內引、流產的須持醫療機構證明(注明妊娠月份)。 (三)男職工生育補助金的支付 1、男職工生育補助金實行社會化發放。男職工應于其配偶分娩后次月的1日至10日,由職工所在單位持相關材料辦理申領生育補助金手續。 2、申領男職工生育補助金應提供證件。申領男職工生育補助金須持職工本人社保卡、身份證、結婚證、其配偶戶籍所在地街道或村民委員會出具的無工作單位證明(有本市《失業證》的可持《失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或《生育證》)、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病歷復印件(包括出院記錄、手術記錄等)等材料;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需提供相關(注明流產原因、妊娠月份)的醫學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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