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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從昨日召開的青島全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現場推進會上獲悉,從今年起我市將用3年時間深入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力爭到2013年底在已建工會組織的企業80%以上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基本實現已建工會企業普遍開展工資集體協商。 據悉,市人社局、市總工會等發布的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意見規定,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都應該積極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凡出現 市總工會有關負責人介紹,我市的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將首先從提高產業工人工資入手,增強協商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將把解決一線職工工資收入偏低、工資漲幅跟不上物價漲幅、普通職工與企業經營管理者收入差距過大等作為協商解決的重點,把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勞動定額、工時工價、工資支付辦法、工資調整幅度和調整辦法作為協商的主要內容,因地因企制宜。 記者從會上還了解到,我市的工資協商將建立和完善企業職工收入分配共決機制。企業職代會每年要充分討論審議企業工資分配方案,工資分配方案要作為廠務公開的重要內容予以公布,讓企業與職工科學合理的協商確定工資標準,并形成制度。此外,要通過協商推動企業形成職工收入正常增長機制。政府年度工資指導線頒布后,要積極引導企業通過集體協商方式制定落實工資指導線的實施方案,合理安排職工工資增長。還要推動企業與職工協商確定工資增長比例與勞動生產率及經濟效益掛鉤制度,通過制度的落實確保職工工資隨企業效益的增長而相應提高。(賈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