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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近日,中國艾滋病病毒攜帶者聯盟撰寫的《關于解決我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手術難”問題建議》報告在京發布。報告顯示,“手術難”是艾滋病感染者就醫面臨的最突出問題,在各級各類醫院都有發生。醫生為何不愿給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動手術?其背后最現實的原因是,多數醫護人員擔心被感染,加之目前還沒有出臺對因職業暴露而感染HIV的醫護人員進行賠償、補償或補助的法律規定,導 ????事實上,除了艾滋病,醫護人員還要經常與各種高致病性傳染病“親密接觸”。而與其他職業暴露人群不同的是,天職就是救死扶傷的醫護人員,面對缺乏保障的感染高危環境,不得不依舊堅持工作,職業暴露已成為他們不得不說的傷痛。 連日來,記者走訪了省會多家醫院,走近常年工作在這種職業暴露危險性極高的一線醫護人員。讓他們困惑的是,盡管身處感染高發地,但對于感染后是否屬于職業病依然沒有定論。 典型案例 護士工作中感染結核病 “對于結核患者的身心痛苦,我感同身受,因為我也曾患過結核病?!焙鲜⌒乜?結核病)醫院護士肖言英如今仍堅持在臨床一線工作,但她卻至今難忘當年不慎感染結核病的經歷。 “天天與結核患者打交道,我怎么也沒有想到,有一天自己也會住進病房。”據肖言英回憶,2005年夏天的一個午后,原本想像往常一樣工作的她突然渾身發抖、直喊冷,體溫一度高達40℃。經確診,她感染了支氣管內膜結核。 盡管經治療后體溫降到了正常水平,精神也日漸恢復,但抗結核藥物的副作用以及每周一次痛苦的纖維支氣管鏡治療,讓肖言英身心飽受折磨,至今都心有余悸。 為艾滋病人治病時差點被感染 而對衡陽市第三人民醫院2病區護士周晴(化名)來說,一位確診艾滋病的肝硬化患者的一口帶血濃痰,成為了她心中難以抹去的陰影。 據她回憶,當時,她所在的病區收治了一個患有肝硬化的中年男性。通過抗體檢測,這是一個艾滋病人。一天,周晴和另一名護士給他插鼻導管,進行吸氧治療,沒想到,這位患者猛咳了一下,一口帶血的痰噴在她臉上。盡管她當時戴了口罩,但眼睛暴露在外,患者的口水直接進入了她的眼睛。 周晴被確認為一級職業暴露,此后近1個月,她接受阻斷艾滋病病毒藥物治療。在沒有確定是否被感染之前的6個月內,她不敢去見父母和一切親朋戚友,也不敢去碰年幼的兒子一下。直到拿到第5次抽血的化驗單,得知自己沒事后,她整個人才回過神來。 醫院應對 制定相應規范和防治措施 事實上,為了保護工作在臨床一線的醫護人員,各醫院都有相應的規范和防范措施。如:2006年,湖南省胸科醫院出臺了《關于本所職工患結核病后有關待遇的規定》,其中明確規定:因結核病住院、休假治療期間衛生防疫津貼、工資照發;醫務部門建立和保存好職工的健康檔案。據長沙市傳染病醫院(長沙市第一醫院南院)感染科主任杜杰介紹,醫務人員在接觸傳染病人之前,病人、醫務人員都要戴口罩,尤其是接觸艾滋病患者前要戴上手套等。同時,針對醫務人員有可能被感染的情況,醫院有一套系統的治療方案。 “目前,醫院對放射機房等建筑的墻壁厚度、門窗設置等,都有嚴格要求。”湖南省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所放射衛生科主任技師凌光華表示,同時,醫院對從事放射工作的醫務人員,發放放射營養津貼,每年安排2-4周的固定休假等。 據長沙市職業病防治所負責人介紹,目前長沙對于放射工作人員,主要通過佩戴個人劑量片等措施進行定量監測。如因工作量增多導致劑量結果超標等情況,要求放射工作單位對放射工作人員減少接觸等措施。此外,放射工作人員作為特殊的工作人群,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并要進行上崗前和離崗后健康檢查。 專家呼吁 職業防護問題亟待關注 據了解,目前,除了醫務人員放射損傷被列入法定職業病以外,醫務人員其他職業暴露導致的傷害還未列入法定職業病范疇。對于醫務人員除放射損傷外的職業暴露是屬于職業病范疇還是勞動工傷,長沙市傳染病醫院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尚無定論。 據湖南省胸科醫院院長張貽瑞介紹,近幾年來,該院感染結核病的護士就有6人,時間集中于2005年到2009年間。所幸的是,這一狀況在2009年隨著醫院新的住院大樓投入使用后基本結束,因為新病房寬敞舒適、通風良好,加上嚴密科學的各項防護措施,如同為醫護人員的職業安全加上了一道“保險鎖”。但是,長年和結核患者打交道,醫護人員被感染的風險依然存在?!白o士感染結核病這一情況引起了醫院的高度警惕。不僅是在我們醫院,在省內外別的醫院也時有發生?!睆堎O瑞認為,醫護人員的職業防護問題亟待關注。 “在確定患者感染艾滋病后為其實施治療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感染了艾滋病毒的急診病人(如車禍中的傷者、急診入院的孕婦等),因為緊急處置前可能完全來不及做相關檢查,根本不知道病人是艾滋病感染者?!睒I內人士表示,在我國,艾滋病已進入快速增長期,這無疑給醫護人員帶來更大的壓力。雖然進行手術時感染艾滋病毒的幾率很低,但這種風險也應該得到充分的考慮與體現,應該出臺措施對被感染的醫護人員給予各種保障,才有可能免除醫護人員的后顧之憂。 律師觀點 醫護人員應受職業病防治法保護 處于職業暴露下的醫護人員,是否應該受職業病防治法的保護?對此,湖南全勝律師事務所律師謝少宇表示,我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二條第二款明確規定“本法所稱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备鶕@條規定,身為臨床一線的醫護人員作為勞動者,與其他勞動者一樣也應受到職業病防治法的保護。 對常年處于艾滋、結核等高感染性醫療臨床一線的醫護人員而言,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謝少宇認為,目前,針對臨床醫護人員可能感染職業病的風險,從法律層面來說,更多的是健全相關的制度,落實相關的法律法規?!捌鋵?,有針對性地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對因職業暴露而感染艾滋病的醫務人員進行高額賠償,從法律上解除高風險醫護人員的心理負擔也很重要。與此同時,要進一步對加強對醫務人員職業暴露的有關知識培訓等,多管齊下,共同保護處于職業暴露下的醫護人員的健康和權益?!?/p> 名詞解釋 醫護人員職業暴露 指醫護人員在從事診療、護理活動過程中接觸有毒、有害物質或傳染病病原體,從而損害健康或危及生命。包括感染性職業暴露、放射性職業暴露、化學性(如消毒劑、某些化學藥品)職業暴露及其他職業暴露。 (匡春林 唐江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