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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改革開放同行,與國家發展同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在形成過程中既對不斷變化的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作出回應,又有力引導推動了經濟社會不斷向前發展。 1979年,中國的立法者大膽先行,制定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這部只有15條的法律向世界宣示了我國對外開放的決心。在不斷完善的法制保障下,外資企業在中國落地生根,蓬勃發展。從改革開放到2010年,我國累計吸引外商直接投資超過 2003年,行政許可法的出臺引發了行政領域的“一場革命”。近10年間,國務院各部門共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2000多項,地方各級政府取消和調整77000多項,占原有項目總數的一半以上。政府辦事更快捷、更方便、更省錢,越來越成為人們的切身感受。 2010年,在億萬百姓滿含期待的目光中,全國人大常委會高票通過社會保險法。這部社會領域的綜合性大法規定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在東莞務工的湖南省華容縣農民工陳婕說:“這部法律的出臺,方便了我們回到家鄉接轉養老保險,讓我們外出務工人員消除了后顧之憂,吃上了‘定心丸’?!?/p> 從經濟領域到社會領域,從約束公共權力到保障個人合法權益,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各項法律制度日臻完善,改革開放的偉業順利推進,百姓享受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有了切實的法律保障。 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熊進光博士說:“從無到有,從不完整到完整,在短短幾十年的時間里,就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立法背后的艱辛,非一般人所能體會,成績確實來之不易。這是一個了不起的、輝煌的成就!” 面對人民群眾的新期待,面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宏圖大業,中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偉大進程,又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