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酒店的洗手液后,手背居然出現大片紅斑,消費者張女士找酒店要求賠償,對方卻稱洗手液是免費提供拒絕賠付。6月30日,經李滄區消保委調解,酒店最終賠付1200元。
????湘潭路社區的張女士6月29日邀請親朋好友,在重慶路一家大型酒店舉辦訂婚儀式。在切訂婚蛋糕時不小心弄臟了手,因蛋糕油膩不容易洗干凈,張女士便和好友使用了飯店提供的洗手液清洗手部。誰知十分鐘后,張女士與好友都感覺手上刺癢,一會兒就出現大片紅斑。
????因除了洗手液外,張女士再沒接觸其他東西,她便懷疑是洗手液的質量有問題。但酒店負責人卻表示,洗手液是免費提供的,拒絕任何賠償。6月30日,張女士將酒店投訴至李滄區消保委。經工作人員調查,該酒店為圖便宜從批發市場購買“三無”大桶洗手液,購回后再灌入小瓶供顧客使用,而消費者出現的不良反應就是洗手液造成。
????工作人員認為,雖然洗手液是免費的,但酒店有責任和義務為顧客提供優質服務并保證顧客在消費期間的人身安全。經調解,店方賠付張女士訂婚宴費用及治療費用共計1200元,并向張女士及家人道歉。
????消保委工作人員提醒,現在的洗手液與洗潔精一樣都有各種有機溶劑及其他添加劑,洗手后用很多水都洗不凈,進入皮膚或間接吃到嘴里對人體會造成傷害,有的甚至有更大風險。而目前國家對酒店配置的洗浴用品類產品沒有統一標準要求,均是自己選購配備,導致這類商品質量優劣不一。(苑菲菲 通訊員 杜以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