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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濟南7月27日訊 (記者 李文鵬 實習生 黃晶晶) 27日,在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上,省審計廳廳長左敏作了《關于山東省2010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顯示,到2010年末,我省政府性債務余額4752.19億元。 審計發現,到2010年末我省政府性債務余額4752.19億元,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2587.39億元,政府負有擔保 分級次看,其中省本級1114.93億元、市本級2168.77億元、縣本級1468.49億元,分別占23.46%、45.64%和30.9%。 審計報告顯示,至2010年末,審計涉及的31所普通高校和128家醫院債務余額分別為40.72億元和58.42億元,其中85%以上為政府負有擔保責任和可能承擔救助責任的債務。2010年有6所高校和15家醫院該類債務借新還舊率超過50%,有7所高校和18家醫院該類債務出現逾期2.84億元。 另外,在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等專項審計管理方面,審計部門發現多項違規問題。對發現的各類問題,省審計廳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了處理處罰。 在稅收征管方面,審計部門發現部分地稅部門征管審查不嚴,對30戶企業少征企業所得稅、營業稅、資源稅和土地增值稅等8.85億元,此外個別地方地稅部門違規減免企業所得稅。 在部門單位預算執行方面,審計部門審計了14個部門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并延伸審計了28個所屬二級預算單位,涉及預算資金額22.02億元,發現有個別編報不真實、非稅收入未及時上繳財政、虛列支出、固定資產購置和管理不嚴格問題。 三單位被少征稅4.26億 從2010年度審計報告的特點來看,在今年的審計工作中,審計廳嚴盯農房建設、礦產資源、高速公路建設等方面的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分別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 專項審計發現的問題 農房建設:2010年度農房建設項目滯留的專項資金達2.44億元,新增用地年度計劃指標也未能充分使用,部分項目建設手續不合規。同時,部分農房建設項目建筑質量存在安全隱患。如平陰縣有21個整村遷建項目的多層住宅樓未經施工圖審查即開工建設。 礦產資源方面:寧陽縣國土資源局在兩家銀行設立兩個過渡賬戶征繳核算礦產資源補償費,截至2010年末共截留補償費838.01萬元,其中2009年至2010年將資金列支用于辦公經費200.45萬元,審計期間已補繳入庫515.56萬元。 高速公路方面:2006年以來,省審計廳對我省13個重點公路建設項目進行了跟蹤審計,包括12個高速公路項目和1個一級公路項目。報告顯示,其中7個項目前期勘察論證不充分,13個項目均未采取招投標等競爭性方式選定可行性研究編制單位,4個項目施工存在違規分包和不規范分包行為。如國道220線濱州至濟南公路在建設期間,部分路段發生四車道改六車道、特殊路基處理等多項重大設計變更,導致增加建設投資2.66億元。 同時,一些工程管理不規范,存在監管不到位和項目竣工驗收不及時的問題。如有10個2007年交工的項目,截至2010年末一直未進行竣工決算和辦理竣工驗收。 而多計工程款和拆遷補償款則是13個項目中普遍存在的問題。13個項目的施工及其他單位通過多計、虛報工程量和擅自提高單價等方式,多計工程款以及沿線附著物、建筑物補償款5.19億元。 其他違規問題 延壓稅款:墾利縣地稅局勝坨中心稅務所,以稅務人員和協稅人員名義,在銀行開設兩個活期儲蓄賬戶存放代征稅款,2010年末累計延壓稅款182.48萬元。審計后儲蓄賬戶已撤銷,所長和主管分別被免職和開除。 2010年省地稅局直屬征收局對3戶納稅單位少征企業所得稅4.26億元。 超征稅款:有10個市、縣地稅部門對22戶納稅單位超征稅款5866.17萬元,3個市、縣地稅部門對5戶納稅單位提前征收稅款2731.22萬元。如博興縣地稅局2010年對2戶企業超征營業稅及附加、土地增值稅等稅款2220萬元。 濱州市中海瀝青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支付研究開發費未達到享受優惠稅率的規定比例,市地稅局濱州分局未經認真審核,按15%的優惠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少征稅款4944.22萬元。 虛列支出:審計發現,有5個部門、3個所屬二級單位2010年度虛列專項經費等支出5334.97萬元。如省地礦局所屬801水文地質大隊2010年12月將區域水文地質環境調查等項目資金1492.78萬元支出后,撥付所屬地礦工程勘察院掛賬。 固定資產管理不嚴格:有11個部門、12個所屬二級單位存在此類問題,其中2010年購置固定資產未執行政府采購701.27萬元,固定資產未按規定入賬2.55億元。如山東經貿職業學院2010年未通過政府采購,自行購買計算機等設備466.22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