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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此次抽檢結果,昨日(9月5日)上午,三洋電子中國區公關部相關負責人姜先生向記者表示,此次抽檢不合格的電視機屬沈陽方面的代工產品,目前,三洋方面暫未制定對不合格批次產品召回的計劃。 三洋電子客服部相關人士則解釋稱,三洋電視屬日資企業,在電視機產品標準上與中國電視機的行業標準有些區別,可能造成產品抽檢不合格。 “不同型號的電視在收看節目時,色域覆蓋率也是不同的?!鄙鲜鋈耸勘硎荆瑢τ谏蚋采w率差的電視機,消費者如果不仔細看并不會發現大的問題,而且可以通過菜單調解顏色深度來緩解。 昨日(9月5日)下午,記者與三洋彩色電視機的代工企業沈陽同方多媒體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聯系,該公司負責產品質量的相關人士稱,目前,對于部分批次三洋電視機抽檢不合格一事,公司還不清楚。 家電召回制度缺失埋消費隱患 昨日(9月5日),記者走訪家電賣場時,隨機采訪了幾位選購家電的市民,對于此次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電視機抽檢結果,不少市民抱怨,國家權威部門對質量不合格家電產品進行過多次曝光,但很少看到企業對問題批次產品進行召回。 事實上,早在2010年7月2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已經發布《家用電器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稿擬規定,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家用電器產品履行召回義務,銷售者、修理者等相關經營者應當協助并配合生產者履行召回義務。 不過時至今日,該制度仍然尚未實行。 在中消協律師團團長邱寶昌看來,召回制度的缺失,為國內消費者購買和使用家電產品帶來了很多隱患。 邱寶昌表示,國家權威部門發布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消費者購買到與抽檢不合格產品同品牌同批次的商品,消費者有理由懷疑購買的商品質量可能出現問題。 他提醒消費者,針對上述問題,消費者可先行要求廠商對相關產品進行檢驗,檢驗費用由廠商支付,一旦產品被檢出問題,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廠商應為消費者退貨,并作出相應的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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