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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9月30日拍攝的位于北京朝陽門南小街的清代私家園林蓮園內的建筑現狀。 陳誠公館變身“豪華餐廳” 南京江寧區的將軍山,因明代歸葬開國大將沐英及其后代子孫靈柩,形成一座規模宏大的“明代功臣墓葬群”,很有考古價值,屬江蘇省文物保護單位。然而,記者在現場看到,開發商在墓葬群內及周邊大興土木,山坡被推平,墓碑被移走,周圍地勢已被墊高,墓道上鋪設了地磚。沐英子孫墓已被掩埋在獨棟別墅的綠地下面,其余附墓僅剩一兩塊小石碑,難以辨認。 劉伯承舊居因80多年前劉伯承等先輩在此成立中共重慶地委軍事委員會,并發動“瀘順起義”而成為重慶文物保護單位。如今,這一舊居變成了“光架架”,不僅垃圾遍地,周邊土地也被建筑擋板圍起。 位于重慶的文保單位陳誠公館,現已變身為每平方米售價兩萬元左右的某樓盤“豪華餐廳”。記者在現場看到,這一建筑的原有裝飾已多處損毀,其中的上將廳、建國廳被改裝為會議室、接待室,其他各廳被設置成為餐廳包房,安裝了豪華燈飾和吊頂,地下室也被改建為廚房和酒窖。據介紹,這里可同時容納近200人就餐,人均消費600至800元。 困局 “合理利用”無具體標準 從法律上講,我國文物保護法只規定對文物古建要“合理利用”,但無“合理利用”的具體標準。 一些占用文物古建的房地產開發商表示,“只要大體結構不破壞就行,至于雕刻、石碑、浮繪等附屬物,也只能拆掉、移動或更換。” “對文物古建的‘合理利用’,本來是文物保護理念的進步,但在實際操作中卻走了樣。”南京博物院原院長徐湖平認為,為盡快獲得利益,很多地方在建別墅、開餐館及會所,將公共文化資源變成了私人經營場所,留下了諸如明火控制不嚴、電線老化等安全隱患。 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周學鷹表示,文物古建變身別墅、餐館,暴露了文物保護與商業開發的現實矛盾,“從目前狀況看,利用有些過度,而管理明顯滯后”。 文物產權歸屬不明晰 最頭疼的是文物產權歸屬的問題。據中國文物學會文物鑒定委員會副會長張寧介紹,目前我國文物古建被用于商業開發有兩種形式:一是“公家的”,如故宮、避暑山莊、美齡宮等直屬于政府部門或被政府部門占用的文保單位;二是“私人的”,如因歷史遺留問題被企業和居民占用,或被某些經營者租賃使用。 張寧以蓮園為例分析說,區級文保單位內建筑房屋的產權屬于誰?房租收入歸誰所有?將公共文化資源租借給集體甚至個人使用的合法途徑是否有章可循?這些問題都值得深入探究。 【行動】 北京 北京市東城區今年宣布設立名城保護專項資金,提出“十二五”期間每年安排1億元用于名城保護工作。 南京 2010年底,南京修改了相關房產開發政策,規定建設用地“先考古勘察,后出讓地塊”。考古部門可在土地出讓或古建商用前進行考古發掘或文物鑒定,這樣有利于文物古建的保護及土地的后續規劃。 對已屬私有、價值相對較低的文物古建可借鑒國外經驗,進行適度商業開發,在開發中實行“減稅嚴管”措施。比如,文物部門對文物商用業主實行預先投入、減免稅收等優惠政策,但嚴格定期檢查或抽查,一旦發現業主改變文物原貌、保護不力,馬上收回古建使用權,前期投入不僅要退還,而且還要補稅。對屬于國有、價值較高的文物古建,必須加大政府資金投入,走商業開發的路子要慎之又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