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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審判決醫院賠償4萬元后,家屬上訴,日前二審開庭 西南農業大學原副校長李安富,因腰痛到市內某三甲醫院住院治療,治療半個多月后,因膿毒性敗血癥繼發全身多器官衰竭而亡。 李安富的家人認為,醫院對李安富之死,存在不可推卸的責任,遂將其告上法庭。前日,市一中院二審開庭。 腰椎管狹窄癥患者 死于敗血癥 2001年,李安富任西南農業大學副校長。2004年5月,60歲的他退 他的家人介紹,由于長期在野外搞柑橘研究,翻山越嶺,風餐露宿,李安富患上了腰椎病,這個病伴隨了他30年。2009年7月22日,李安富感冒后腰部疼痛,被家人送到某三甲醫院。 門診發現,李安富腰椎間盤突出,存在感染。同年7月24日,李安富到該院骨科住院治療。住院前的CT結果顯示,李安富腰椎管狹窄。 次日,血常規檢查發現,感染加重。 7月26日,李安富右腳外側踝骨出現紅腫。 7月31日,醫院下達病危通知書。當晚,李安富被轉入感染科。 此后,李安富病情繼續惡化。 8月9日,李安富因膿毒性敗血癥繼發全身多器官衰竭而亡。 并非絕癥卻出了人命 死者家屬起訴 “腰椎管狹窄癥,并非絕癥,但卻醫出了人命!”李安富去世后,其家屬對醫院的治療非常不滿,為此起訴到沙坪壩區法院。 醫院認為,李安富的死與他體弱有關。醫生的治療是積極的,處理是恰當的,不存在明確醫療不當的行為,不存在疏忽大意或過于自信的醫療過錯。 對此,李安富的家屬不予認可。他們稱,李安富身體很好,死前半年做體檢時,只發現有脂肪肝,并沒有其他異常。 一審判醫院賠償4萬 家屬不服判決 去年11月,沙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法院審理后認為,醫院在李安富入院時存在感染的情況下,未及時復查血常規,以了解和控制感染,治療行為不規范,存在一定過錯。李安富自身疾病的自然轉歸是其死亡的直接因素,醫院的過錯行為是其死亡后果的誘發或促進因素。 法院一審判決醫院擔責三成,賠償死者家屬4萬元。 李安富的家屬對此不服,提起上訴。 他們稱,醫院未向家屬做出合情合理的解釋與書面道歉,拒不承認自己的醫療過錯,希望法院追究該院醫療損害的全部賠償責任。(記者 陳國棟 見習記者 舒楚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