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富城與小美

王菲和陳家瑛
娛樂圈中每個明星都有一個經紀人,但明星和經紀人的關系往往非同尋常,陳家瑛和王菲親如母女,霍汶希對容祖兒恩同再造,小美和郭富城關系曖昧……他們之間究竟是一種怎樣的關系?同事、師徒、戀人抑或是摯友?日前,記者分別采訪到了臺灣歌手阿桑生前的經紀人汪一平,以及內地某著名經紀公司資深經紀人張女士,讓他們為我們揭秘這種“神秘關系”。
★工作上是過濾網
通
過采訪,記者了解到明星和經紀人關系并不簡單,內地與港臺的藝人經紀模式有著很大的區別。在港臺,明星藝人需要聽經紀人的話,二者充滿信任;在內地,藝人的話語權更重要。但共同點是,經紀人是明星的過濾網、保護傘。
經紀人的工作簡單地說,就是要幫助藝人走紅,為藝人制定一個好的發展規劃。汪一平說:“在藝人剛出道的新人時期,要動用自己所有的資源,盡可能地為藝人鋪路,讓他盡快走上正軌。按照藝人的特質推薦上更多的演藝活動,增加曝光率和提高知名度。”
而當藝人成長為明星時,經紀人就要起到一個“過濾網”的作用,不是任何活動和演出都要讓明星參與,這時保證明星的品牌很重要。張女士說:“經紀人在接到活動或者劇本時,要幫助藝人篩選,判斷讓明星接什么活動和戲會對他的演藝事業有提升。包括在接受采訪時也要冷靜判斷,哪家媒體專挖八卦,哪家媒體做的稿子比較深入等。”
不同—— 港臺:他們是一體的 內地:多僅是工作關系
汪一平:通常情況下,港臺藝人會有活動宣傳、電臺宣傳、電視宣傳、平面宣傳和專案宣傳5個宣傳人員,他們上面還會有一個叫企宣統籌的工作人員,企宣統籌上面會有一個老板,而經紀人和老板卻是合作關系。簡單說,臺灣的明星經紀人就相當于一個父親,藝人是女兒,父親栽培女兒然后把她嫁出去。經紀人在明星還是個新人的時候,就要有系統的規劃,經過訓練再找合適的時機幫藝人簽約公司,他們就是一體的,藝人也會一直按照經紀人的規劃發展。
張女士:內地藝人在新人時期其實并不太需要經紀人,歌手可以自己出資發唱片,演員也可以自己跑劇組。等到有點知名度的時候,藝人才會選擇簽約經紀公司,因為這時候藝人才會有些話語權,公司會指派一個經紀人負責藝人的演藝事務。不過他們的關系基本上都屬于工作關系,互相牽扯也不大,藝人可以隨時換掉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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