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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隨著撫順市政府搬遷到羅亞平所在的順城區,該區開始進行大規模的房地產和商業地產開發。而羅亞平此時已經是該區的發展計劃局副局長,是炙手可熱的實權派人物,無論是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領導,還是眾多的房地產商,都對她高看一眼,一些人還使出各種手段恭維她、巴結她,這讓羅亞平自我感覺特別良好。她不但利用手中的權力幫助丈夫和哥哥的房地產開發公司拿到廉價的土地和利潤豐厚的建筑項目,還買通 此后,羅亞平的人生進入了權錢交易的惡性循環之中。 2002年,羅亞平兼任該區土地經營管理中心主任。作為掌管市政府所在地黃金地段土地征用和審批大權的羅亞平,手中的權力大到了讓人無法想象的程度。 而在當時,撫順市政府對土地出讓金的管理存在著巨大漏洞,一些出讓國有土地的巨額資金,不但沒有由財政部門收取,甚至缺乏有效的監管。在這種情況下,羅亞平將國有土地當成了自己的搖錢樹。剛開始,羅亞平讓前來繳納購買土地資金的單位拿兩張支票,一張由她交給土地經管中心,一張她拿到銀行兌換成現金,裝入自己的腰包。到后來,賣地得了錢,就完全憑羅亞平的心情了,高興了就分一部分交給土地經管中心,不高興了,就一分不剩地全部據為己有。 據檢察機關指控的第一項罪證,2004年7月,羅亞平的丈夫孫思丁投資開發撫順市順城區15號方塊和14號方塊土地建幼兒園,向順城區土地經營管理中心繳納380萬元征地款,就被羅亞平全部據為己有。 而2005年4月和8月,她以假補償的方式侵吞動遷補償款、土地出讓金等近500萬元。 雖然羅亞平將順城區土地出讓金大筆大筆地揣入自己的腰包,但她還因給順城區帶來了不小的經濟效益,儼然成為順城區的財神爺和大功臣。她曾公開在順城區政府大院宣稱:“是我弄來的錢給你們開支的,是我養活著你們,沒有我,你們都得去喝西北風。” 對貧困動遷戶毫無憐憫之心 羅亞平有一個心結,總覺得因為自己相貌不佳,從來沒有一個男人真正愛過自己。當了局長的羅亞平已經不再滿足于已顯老態的孫思丁,她把目光瞄向了自己的屬下——小自己12歲的錢勇,她首先提拔錢勇成為她的副手,然后將他發展成自己的情人。 作為回報,羅亞平給了錢勇很多好處。她讓錢勇作假票,貪污土地出讓金,她會從幾百萬中抽出幾十萬甚至更多瀟灑地甩給錢勇。在她升任區國土資源局局長后,羅亞平力主讓錢勇接班,成為了土地經營管理中心的主任。 羅亞平收買男色可以一擲千金,領導和朋友有大事小情,她也大把撒錢,但是,對那些貧困的動遷戶,她卻沒有絲毫憐憫之心。 羅亞平有個中學老師,年邁體弱,雙目失明,生活貧困潦倒。2005年,這位老師住的120平方米的房子動遷,他想把自己的房子拆開,要兩套各60平方米的回遷房,一套自己住,另一套出租以貼補生活。聽說自己的學生正管這事,老師就讓人攙著找到了區政府,對羅亞平說了自己的想法,羅亞平滿口答應說:“你回去吧,這點小事我給你辦。”但是,等回遷房下來,老人卻只有一套房子。老人拄著拐棍找到羅亞平詢問此事,羅亞平冷冷地說:“你不是住不起嗎?那套房子沒了。”可憐的老人哪里知道,他的那套房子被羅亞平轉手出賣后,房款用來供她享樂了。 由于羅亞平膽大妄為,將許多本應該給動遷戶的土地出讓金收入私囊,引起了當地很多農民的不滿。一些農民聯合起來四處信訪反映羅亞平的問題,有的農民甚至威脅要她的命。 為免遭報應和不測,羅亞平經朋友介紹,找了兩個有黑道背景的青年,給他們買車買房并將他們包養起來。 曾試圖攜巨款外逃加拿大 侵吞巨額錢財后,就可以用錢開路,買通領導。2006年,羅亞平再次獲得升遷,擔任順城區國土資源局局長。 據沈陽市人民檢察院查明,2006年6月,羅亞平將順城區土地經營管理中心欲支付給于彥秋、段志方的動遷補償款375萬元人民幣據為己有;2007年1月,她又采取多補償的方式,以呂富春的名義,從土地經管中心騙取近300萬元裝入自己腰包;2007年3月,羅亞平將順城區前甸紅光園區開發建設辦交給土地經管中心的800萬元打入自己的賬戶…… 沈陽市人民檢察院對羅亞平的22項指控中,共涉及其貪污、受賄金額達近4000萬元,尚有2875萬元人民幣和69.31萬美元,羅亞平不能解釋其來源。 2006年,撫順市腐敗窩案被查,牽出了一串貪官和行賄的開發商,這其中就包括一個叫李小紅的女房地產商。李小紅揭發了撫順市原國土資源局女局長江天潤,江又咬出了羅亞平。 其實,早在撫順市腐敗窩案被查的時候,羅亞平就預感大事不好。她首先將自己的女兒送到國外留學,之后,她一方面以更加瘋狂的手段加緊斂財,一方面找關系申請辦理移居加拿大。為了能夠盡早逃離,她委托在加拿大的朋友幫助介紹了一名加拿大籍華人,以20萬美元的代價辦理假結婚手續。聽說羅亞平要移居國外,孫思丁覺得自己終于得以解脫,所以,他很快與羅亞平辦理了離婚手續。 2006年年底的一天上午,一個被侵吞了土地補償金的動遷戶闖進了羅亞平的辦公室,二話沒說就掏出刀來,對準羅亞平連捅三刀。因搶救及時,羅亞平撿回了一條命。而此時,狀告羅亞平的群眾開始圍堵撫順市的各有關部門,引起各方關注。羅亞平害怕自己不在時有人會趁火打劫,于是,傷口還沒有徹底愈合她就上班了。當有領導找她來了解情況時,羅亞平就當眾掀起衣服,給領導看胸口的傷,致使談話無法進行。憑著這種無賴手段,羅亞平成功地將那些試圖來調查她的人拒之門外。 2007年4月20日,羅亞平移居加拿大的申請被加拿大有關部門受理。之后,羅亞平暗中盤算將這些年聚斂的巨額錢財轉移到國外,這樣就可以幸福地享樂一生了。 但是,羅亞平沒有等到這一天。2007年7月16日,根據撫順市原國土局局長江天潤的交代,羅亞平貪占土地出讓金和受賄的問題露出了冰山一角。撫順市紀委對她采取了“雙規”措施。 羅亞平于2008年3月25日被刑事拘留,4月1日被執行逮捕。2008年10月31日,沈陽市人民檢察院以貪污罪、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對她進行了起訴。2009年1月20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對此案進行審理,先后開庭4次。2010年12月15日,遼寧省沈陽市中級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并罰,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羅亞平不服上訴,遼寧省高級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于今年6月22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沉思錄 瘋狂的羅亞平不是一天煉成的。羅亞平的狂妄是基于城市土地財政這一不爭的事實;羅亞平的彪悍則來自于某些地方領導對強制拆遷的默許和支持;羅亞平將自己的人生與“土地財政”、“強制拆遷”等緊密地聯系在一起,而背后的關鍵詞則是“失去監督的權力”。 國土資源部門是我國管理自然資源的重要職能部門,一定程度上掌握著房地產商的“經濟命脈”、影響著老百姓的安居樂業,必須用一套行之有效的法規制度約束權力,特別是對“一把手”權力的約束,給權力這匹“野馬”套上韁繩,用有效的制度去制約和限制公職人員的行為,令其不能、不愿、不敢鋌而走險,用權力牟取私利。(張國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