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霾天里,市民從北京東三環光華橋下經過(2011年10月22日攝)。 11月16日,環保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向全社會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二次征求意見稿的最大調整是將PM2.5、臭氧(8小時濃度)納入常規空氣質量評價,并收緊了PM10、氮氧化物等標準限值,提高了監測數據統計有效性要求。 PM2.5指直徑小于等于2.5微米的顆粒物,是造成灰霾天氣的“元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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