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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關于調整青島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生育津貼計發辦法的通知》(青人社發〔2011〕26號) 內容提要 自2011年7月1日起,企業職工生育津貼由原來按照本人月繳費基數計發,調整為生育或流引產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職工生育或流引產前12個月變動工作單位的,其生育津貼按照生育或流引產前12個月內工作過的各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加權平均數計發 政策咨詢部門 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辦公室 電話: 85712034 16、《關于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發〔2011〕27號) 內容提要 1、自2011年7月1日起,在我市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的余額全部繼承。 2、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補繳新產生的社會保險欠費時不再補收利息,按規定加收滯納金。補繳2011年6月30日前欠繳的社會保險費,仍按原規定執行。 3、用人單位應于每月1-15日辦理參保繳費申報,并于每月24日前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當月的社會保險費,逾期未繳納的,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4、職工(包括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在我市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別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政策咨詢部門 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辦公室 電話: 85712034 17、《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發〔2011〕29號) 內容提要 1、要求各區市、各單位成立面試工作領導小組。面試方案經領導小組確定后,報市主管機關審批同意,上網公布后方可實施,嚴格執行,不得擅自更改。 2、要求科學設置面試考官組和確定評分辦法,每個面試考評組原則上不少于7名考官,其中本單位考官一般不超過1/3。專業技術崗位招聘時,面試考官中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考官總數的2/3。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的計分辦法,確定面試成績。 3、要求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人士代表全程監督,全程采用音視頻監控,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的面試,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視情況責令招聘單位糾正或宣布無效,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政策咨詢部門 市場管理與人員調配處 電話: 85911272 18、《關于調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及相關政策的通知》(青人社發〔2011〕30號) 內容提要 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由2010年的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從2011年10月1日起,提高參保居民的醫療保險待遇。老年居民、重度殘疾人和城鎮非從業人員在社區定點醫療機構(五市可選擇鎮衛生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1200元以內的普通門診醫療費,報銷比例由原來的40%調整為50%,其中基本藥物的報銷比例再提高10個百分點。老年居民、重度殘疾人和非從業人員的住院醫療費,各統籌分檔支付比例分別提高5個百分點。老年居民、重度殘疾人和城鎮非從業人員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在規定限額以內的部分,統籌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12萬元提高到15萬元。 政策咨詢部門 醫療保險處 電話:85912755 19、《關于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實施意見》(青人社發〔2011〕31號) 內容提要 1、本通知所稱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包括2011年7月1日后辦理領取手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以及2011年7月1日前已經開始領取、7月1日后仍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不包括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自謀職業人員。 2、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應由失業登記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統一辦理職工醫療保險參保手續。 3、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在2011年6月30日前住院,7月1日后出院的,其7月1日以后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本通知執行。 4、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后仍未就業的,可按規定相應參加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農村合作醫療等。 5、本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執行。 政策咨詢部門 養老失業保險處 電話:85912375 20、《關于實施青島市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的通知》(青人社發〔2011〕32號) 內容提要 1、享受創業扶持政策的大學生擴大為所有來青創業的畢業5年期內的大學生和駐青高校在校大學生; 2、一次性創業補貼由4000元調整為5000元; 3、大學生創辦企業申領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招用人員范圍中增加碩士以上學位的畢業生; 4、個體經營和創辦企業小額擔保貸款最高額度分別由5萬元和20萬元提高到了10萬元和30萬元; 5、大學生創辦企業入駐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可享受第1年100%、第2年50%、第3年30%房租補貼; 6、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內大學生創辦企業,根據經營收入、納稅情況、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情況,由所在區(市)給予一定獎勵性補貼;其生產的節能環保、自主創新產品,按政府采購扶持政策予以優先采購; 7、設立1000萬元的政策性引導基金,建立初期規模為1億元的大學生創業股權投資基金,重點投資初創期和初具規模的大學生創辦企業; 8、大學生創辦企業自企業注冊之日起,3年內可免費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組織的人才招聘會。 政策咨詢部門 高校畢業生就業處 電話:68611001 21、《關于轉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五部門關于印發建立和創新勞動人事爭議預防調解大協作機制的意見的通知的通知》(青人社發〔2011〕35號) 內容提要 1、2012年底前,300人以上,已建工會的大中型企業都應普遍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2、加強鄉鎮街道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大力推進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建設、積極探索區域性、行業性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積極推動事業單位人事爭議調解工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爭議的作用、規范調解工作制度。 3、加強仲裁調解,貫徹調解優先原則,設立專門的案前調解機構,提高仲裁調解結案率。完善調裁銜接,大力推行調解建議書制度,引導當事人在企事業單位、鄉鎮、街道以及人民調解委員會等調解組織先行調解,就近就地解決爭議。 政策咨詢部門 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 電話: 82669702 22、《關于印發青島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指導意見的通知》(青人社發〔2011〕37號) 內容提要 1、加大外部評價的指標權重,把職業道德、服務質量、公眾滿意度作為關鍵性指標納入績效考核評價體系,促進績效的持續改進,提高事業單位服務效能。 2、在崗位目標考核中,倡導各單位體現崗位職責和特點的個性指標,并設置不同的評價標準及指標權重,減少主觀性。 3、績效考核采取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實時考核與階段性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力求考核指標科學合理,考核方法簡便易行,考核程序規范有序,考核結果客觀公正,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和效率。 政策咨詢部門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電話: 85912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