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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爆炸案嫌犯確認 警方公布王海劍清晰照片及特征 懸賞10萬征求線索 本報訊(記者 李亦中 通訊員 潘峰)昨日,洪山區雄楚大街“12.1”爆炸案偵破工作再獲新進展:犯罪嫌疑人王海劍及其作案駕駛的摩托車已被確認。警方吁請廣大市民群眾積極提供線索,協助警方盡快抓獲犯罪嫌疑人。 洪山區雄楚大街建設銀行一營業網點門前人行道上爆炸案發生后,省、市公安機關迅速組成聯合偵破專班,全 目前,警方已確認王海劍有重大犯罪嫌疑。王海劍,曾用名楊方,男,漢族,1987年2月27日出生,湖北省棗陽市人,身高1.65米至1.70米左右,體態中等。據反映,該人左眼皮處有1厘米左右傷痕,上齒缺失2顆牙齒(左側門牙及旁邊一顆),上嘴唇左側略外翻,有縫針疤痕。同時,警方查明,王海劍作案時駕駛的摩托車系“雅馬哈迅鷹”拼裝車,原車為白色,曾采用貼膜的方式將全車變為黑色。 警方吁請廣大市民群眾提高警惕,注意發現犯罪嫌疑人王海劍及所駕駛的摩托車。一經發現人、車蹤跡,請立即報警。報警電話:027-85395140、027-85395150、15202733323、18607168299,聯系人:楊警官、黃警官。 警方重申,對協助警方破案的相關人員,將給予10萬元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