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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一副區長掐死情婦后在湖北自首 一審被判死緩 晨報訊 2010年12月8日,時任宣州區副區長的章宏斌將一女子殺死,并將尸體移至死者車中,駕車向湖北方向行駛。當年12月9日,章宏斌在湖北境內,向黃石市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此事曾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今年12月12日,記者從馬鞍山市有關部門獲悉,該案日前已經一審宣判:被告人章宏斌因犯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死緩。 被告人章宏斌,男,1966年4 章宏斌曾經供述,2010年8月,他在參加梅蓮公司開業典禮時與其相識。當年10月中旬后,兩人開始有不正當男女關系。不久,梅蓮即多次向他提出為自己公司融資等要求,但均未果,之后兩人之間開始出現矛盾,且矛盾不斷升級。2010年12月8日午飯后,梅蓮又向章宏斌提出幫助解決周轉資金的要求,章宏斌未能辦成,后雙方發生爭執。在爭執過程中,章宏斌將梅蓮掐死。當日22時許,章宏斌從死者家中將尸體移至死者車中,駕車向湖北方向行駛。 2010年12月9日15時許,車輛行至湖北黃石市境內,章宏斌看見黃石公安局大樓后,遂向黃石市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案發后,當年12月10日,宣城市宣州區人大常委會依法停止章宏斌副區長職務。當年12月11日,章宏斌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宣城市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此案后來轉至馬鞍山進行審理。(記者 方佳偉) |